保险学堂 -保险资讯频道
您现在的位置: 慧择保险网 > 保险学堂 > 保险资讯 >

货运保险

  • 海运提单及其作用

      海洋运输提单 (Marine/Ocean Bill of Lading)或港至港运输提单(port to port B/L),简称海运提单。海运提单是证明海上运输合同的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凭以交货的单据。   海运提单的作用:   1.货物收据。   提单是承运人前发给托运人的收据,确认承运人已收到提单所列货物并已装船,或者承运人已接管了货物,已代装船。   2.运输契约证明。   是托运人与承运人的运输契约证明。   承运人之所以为托运人承运有关货物,是因为承运人和托运人之

  • 海上保险费的退费

      一、承保失效退费(Return of Premium for Failure of Consideration)   (一)风险从未开始而退费   (二)解除合同而退费   (三)没有保险利益而退费   (四)有关重复保险的退费   二、协议退费(Return of Premium by Agreement)   (一)承保风险有所改善   (二)保险船舶的船级社或船级发生改变   (三)保险船舶的所有人、船旗等发生改变   (四)当事人同意注销保险合同   (五)停泊退费

  • 租船运输业务流程

      租船业务流程主要包括询盘、报盘、还盘、接受和签订租船合同等五个环节。   1.询盘   通常由承租人以期望条件,通过租船经纪人寻求租用所需要的船舶,即货求船。   2.报盘   报盘也称报价或发盘,是出租人对承租人询盘的回应。若是船舶所有人先发出的询盘,则报盘人是承租人。报盘又分实盘与虚盘。实盘为报盘条件不可改变,并附加时效的硬性报价;虚盘则是可磋商、修改的报价。   3.还盘   还盘是询价双方通过平等谈判、协商、讨价还价的过程。   4.接受   通过双方的谈判,最后达成一致意见即可成交

  • 江河货物运输管理

      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江河货物运输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危险品、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的规定进行业务活动。   1.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管理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收取运输费用,负责将托运人托运的货物经水路由一港(站、点)运至另一港(站、点)的书面合同。   以航次租船运输的运输合同为例的合同条款有:出租人和承租人名称,货物名称、件数、重量、体积(长、宽、高)、运输费用及其结算方式、船名、载货重量、载货容积及其他资料、起运港和到达港、货物交

  • 货运单证流程

      1.托运人向船公司在装化港的代理人(也可直接向船公司或其营业所)提出货物装运申请,递交托运单,填写装货单(S/O,九联单)。   2.船公司同意承运后,其代理人指定船名,核对S/O与托运单上有内容无误后,签发S/O,将留底联留下后退还给托运人,要求托运人将货物及时送至指定的码头仓库。   3.托运人持S/O及有关单证向海关办理货物出口报关、验货放行手续,海关在S/O上加盖放行章后,货物准予装船出口。   4.船公司在装货港的代理人根据留底联编年装货清单(L/L)送船舶及理货公司、装卸公司。

  • CPT价格(Carriage Paid to)

      CPT意为运费付至。它是指卖方向其指定的承运人交货,并需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而买方承担交货之后的一切风险和其他费用。根据《2000年通则》的规定,该术语可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如果买卖双方使用接运的承运人将货物运至约定目的地,则风险自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时转移。   1.买卖双方承担的基本责任   (1)卖方的基本义务。   1)办理出口结关手续,自费订立运输合同,按期将货物交给承运人,以运至指定目的地,并向买方发出货物已交付的充分通知。   2)承担货物交付朗运人以前的一

  • 使用CIF时应注意的事项

      (1)关于不宜将CIF称为到岸价的问题。按CIF术语成交,虽然由卖方安排货物运输和办理货运保险,但卖方并不承担保证把货送到约定目的港的义务,因为CIF是属于装运港交货的术语,而不是目的港交货的术语,也就是说CIF不是“到岸价”。   (2)关于保险的问题。CIF术语中的“I”表示Insurance,即保险。从价格构成来讲,这是指保险费,就是说货价中包括了保险费:从卖方的责任讲,他要负责办理货运保险,并需明确保险的险别。那么,应投保什么险别呢?一般的做法是,在签定买卖合同时,在合同的保险条款中

  • CIP价格(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CIP意为运费、保险费付至。它是指卖方向其指定的承运人交货,并需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办理买方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风险的保险和支付保险费,而买方承担卖方交货之后的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根据《2000年通则》的规定,该术语可适用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如果买卖双方委托承运人将货物运至约定的目的地,则风险自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时起转移。   买卖双方承担的基本责任:   (1)卖方的基本义务   1)办理出口结关手续,自费订立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按期将货物交给承运人;以运至指定目的地;

  • 租船运输的基本特点

      各种方式的租船运输具有以下一些基本特点:   (1)租船运输的营运组织取决于各种租船合同。船舶经营人与船舶承租人双方首先须签订租船合同才能安排船舶营运,合同中除了需规定船舶就航的航线、载运的货物种类及停靠的港口外,还需具体订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般由船东与租方通过各自或共同的租船经纪人洽谈成交租船业务。   (2)租船运输的运费或租金水平的高低,直接受租船合同签订时的航运市场行情波动的影响。世界的政治经济形势、船舶运力供求关系的变化,以及通航区域的季节性气候条件等,都是影响运费或租金水平高低

  • 海运提单基础知识介绍

      海运提单基础知识   一、提单的内涵   提单必须由承运人或船长或他们的代理签发,并应明确表明签发人身份。   提单是证明海上运输合同成立和证明承运人已接管货物或已将货物装船,并保证至目的地交付货物的单证。   提单也是一种货物所有权凭证,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提单持有人可据以提取货物,也可凭此向银行押汇,还可在载货船舶到达目的港交货之前进行转让。   提单内容由正面事实记载和提单背面条款两部分组成。各船公司所制定的提单,其主要内容大致相同。   二、提单的背面条款及其依据   提单背面印定的

  • 世界及我国主要港口

      世界及我国主要港口   (1)世界主要港口。荷兰的鹿特丹,美国的纽约、新奥尔良和休斯敦,日本的神户和横滨,比利时的安特卫普,新加坡的新加坡,法国的马赛,英国的伦敦等等。   (2)我国的主要港口。上海港,大连港,秦皇岛港,天津港,青岛港,黄浦港,湛江港,连云港,烟台港,南通港,宁波港,温州港,福州港,北海港,海口港。

  • 2.5吨西瓜碾成渣 货运险为货物运输护航

    近日,发生在云南省昆磨高速公路某路段的一起2.5吨西瓜碾成渣的货物运输事故提醒大家,面对无处不在的货物运输过程中的各种经济风险,提前购买份货运险可通过较低保费投入来转嫁这笔经济风险。

  •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承保哪些范围

      进出口贸易的货物运输保险,因运输方式的不同可分为海上货物运输保险、陆上货物运输保险、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和邮包运输保险等,其中最重要的是海上货物运输保险。   一、海上风险与损失   (一)海上风险   海上风险,一般指海上航行途中发生的或随附海上运输所发生的风险。它包括海上发生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但并不包括海上的一切风险,如海运途中因战争引起的损失不含在内。另外,海上风险又不仅仅局限于海上航运过程中发生的风险,它还包括与海运相连接的内陆、内河、内湖运输过程中的一些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1

  • “仓至仓”条款(Warehouse to warehouse)

      “仓至仓”条款:保险人的责任从被保险人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的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在正常运输过程中持续,即在从上述起运地直接由通常的方式和路线运抵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过程中不间断,包括海上、陆上、内河和驳船运输在内,包括通常的迟延、存仓和转运,直至发生下述4种情况之一时终止:   (1) 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   (2) 到达被保险人用作分配或分送货物,或非正常运输过程中存储的其他储存处所   (3) 在最后卸货港全部卸离海船后满60天   (4)

  • 货物的风险转移

      货物的风险转移   风险的转移,是指确定由谁来承担风险导致的侵害后果,即所造成的货物意外损失。对出口方,风险转移的时间越早越好,对进口方,风险转移的时间越晚越好。国内贸易中,有的商家宁愿多付运输费,也不愿意送货上门,就有风险的原因。   货物风险转移的后果是:如果货物的风险已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则货物即使遭受损坏或灭失, 买方仍有义务按合同规定支付价金;如果风险尚未转移于买方,则一旦货物发生损坏或灭失时,不仅买方没有支付价金的义务,而且卖方还要对不交货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除非卖方能证明这种损失

  • 班轮运输常见的附加费

      在基本运费的基础上,加收一定百分比;或者是按每运费吨加收一个绝对值计算。   在班轮运输中,常见的附加费有下列几种:   (1)超重附加费(Heavy Lift Additional)。货物单件重量超过一定限度而加收的费用。   (2)超长附加费(long Lenth Additional)。单件货物长度超过规定长度而加收的费用。   各班轮对超重或超长货物的规定不一。是我国中远公司规定每件货物达到5吨或9米以上是时,加收超重或超长附加费。超重货一般以吨计收,超长货按运费吨计收。无论是超重、

  •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单的内容

      保险单的内容   1、正本保险单的份数   全套保险单包括三份正本和二份副本。在正本保险单上写有“The First Original”、 “The Second Original” 和 “ The Third Original”。   2、发票号码   填写“As per invoice”或实际的发票号码。   3、保单号次   填写由保险公司编制保单号码   4、根据被保险人的要求   通常为出口商。如果信用证规定被保险人为凭指示抬头,填写“To order”。   5、标记   填写唛

  • 外贸函电的一般结构

      外贸信函的基本结构如下:   (1)信头(Letterhead) 信头是写信人公司的名称,位于信纸的上部。外贸公司或厂家一般都备有印有信头的信笺。信头通常应包括公司名称、地址、邮编、电话号码、传真号码、E-mail等。   (2)日期(Date) 日期的写法有三种:(1) 10th March,2001 (2) March 10,2001 (3) March 10th,2001   (3)引证号码(Reference) 一般有两个:Our Ref:/Your Ref: 它是发信人为了便于归档

  • 外贸书信格式

      外贸书信格式   外贸书信常见格式有三种:   (1)平头式(Block form):信件每行都向左对齐,不留空格,包括日期、地址、事由、结尾敬语。   (2)缩进式(Indented form):信头、信内地址及签名每逢换行都向右缩进3-5个字母的位置,正文各段缩进5-10个字母,其他部分的排列是:日期位于右边,事由居中,结尾敬语位于右边或中间。   (3)混合式(Modified block form with indented paragraphs):大体与平头式相同。不同点:日期位于

  • 出口货物明细单

      有些外贸公司在向对外贸易运输公司或其他有权受理对外货运业务的货运代理公司办理托运时,使用出口货物明细单,同时还需提交商业发票、装箱单等单据,有时还需提供合同。出口货物明细单是办理托运租船订舱时使用的重要托运单据之一,各公司的名称与格式虽不尽相同,但内容基本相似。出口货物明细单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和信用证条款填写,内容必须与信用证完全一致,尤其是信用证中要求在提单上特别注明的内容必须在出口货物明细单上表示出来,其他要求船公司出具的证明或外贸公司的一些要求也可在此单据上表示出来。   出口货物明

共为您查询到货运保险下 1385 条内容

  • 买保险
  • 宝宝保险
立即预约

现在预约投保,享双倍惊喜

今日已有人提交预约

您的称呼:

您的手机:

我已阅读并接受 《慧择隐私政策声明》

选慧择,会更好

买保险不花冤枉钱

保险方案规划,一对一服务

省时省力,海量产品帮你挑

理赔服务,全程协助

下载慧择APP

投保、理赔更便捷
下载APP 手机扫码安装
您已成功预约 专业顾问将在1个工作日内为您致电服务,请留意接听0755开头的电话
好的
万+
累计投保客户数
专业保险服务
合作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