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P意为运费、保险费付至。它是指卖方向其指定的承运人交货,并需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办理买方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风险的保险和支付保险费,而买方承担卖方交货之后的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根据《2000年通则》的规定,该术语可适用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如果买卖双方委托承运人将货物运至约定的目的地,则风险自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时起转移。
买卖双方承担的基本责任:
(1)卖方的基本义务
1)办理出口结关手续,自费订立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按期将货物交给承运人;以运至指定目的地;并向买方发出货物已交付的通知。
2)承担货物交付承运人以前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与损坏的一切风险。
3)向买方提交约定的单证或相关的电子信息。
(2)买方的基本义务
1)从卖方交付货物时起,承担货物灭失和损坏的一切风险。
2)支付除通常运费之外的有关货物在运输途中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和卸货费
3)在目的地从承运人那里受领货物,并按合同规定受领单据和支付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