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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长宁终身保险(分红型) 保险责任在合同责任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疾病身故: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1年内,向投保人无息返还已交保险费,合同终止; 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1年后且在65周岁前,按保单载明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60周岁后,按保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2、意外身故:60周岁前,按保单载明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65周岁后,按保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备 注投保须知:
翡翠人生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 保险责任在合同责任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年金:在“年金给付开始日”及以后各年的“保险合同周年日”,倘若被保险人仍然生存,本公司给付等值于保险金额的“年金”。倘若被保险人在“保证年金领取期”内身故,本公司在收到被保险人身故的书面通知后,经查核属实确在本合同责任范围内,本公司继续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支付等值于保险金额的“年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在“保证年金领取期”届满前一个“保险合同周年日”领取了该期“年金”后,本公司对本合同应负的一切责任即
生命至福增额两全保险(分红型) 保险责任在合同责任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身故保险金给付: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2、满期保险金给付:被保险人生存至保单合同到期日,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根据被保险人的选择方式给付满期保险金。 1.一次性给付满期保险金 2.以年金方式领取 本公司将被保险人的满期保险金按其选择的保险金转换年金保险条款所规定的领取方式向被保险人分期支付年金。 “当年度保险金额”的确定方法如下: 缴费期限内:当年度保
生命至爱增额终身寿险(分红型) 保险责任在合同责任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身故保险金给付: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2、百岁祝寿金给付:被保险人年满一百周岁,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给付满期金。 “当年度保险金额”的确定方法如下: 缴费期限内:当年度保险金额=基本保险金额×[1+0.025×(保险年度-1)] 缴费期满后:当年度保险金额=基本保险金额×[1+0.025×(缴费期限-1)] 备 注投保年龄: 保险期间:至100 周岁
中新大东方人寿顺享两全保险(分红型) 保险责任在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不幸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和所交保费扣除已领取的生存保险金二者的最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保单的保险责任即告终止。 ? 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65周岁前不幸永久完全残疾,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和所交保费扣除已领取的生存保险金二者的最大值给付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同时保单的保险责任即告终止。 ? 生存给付金: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每第三个保险合同周年日仍
民生人寿高倍给付特约保险 保险责任在合同责任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两倍给付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有效期内,以乘客身份搭乘陆路或水路公共交通工具时,或在学校或医院发生火警时,因意外事故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残疾、烧伤或重要器官切除,本公司主合同各项保险责任应给付金额将按两倍给付,本特约终止。 2、三倍给付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有效期内,以乘客身份搭乘航空公共交通工具时,因意外事故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残疾、烧伤或重要器官切除,本公司主合同各项保险责任应给付金额将按三倍给付
意外住院现金补偿附加合同条款 第一条 附加合同的构成 意外住院现金补偿附加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依主合同投保人的申请,经本公司同意而订立。本附加合同须附加于主合同后始为有效。主合同的构成中与本附加合同相关的部分均为本附加合同的构成部分。 本附加合同的英文全称为 IndividuaI AccideniaI Hospitalization lndemnity Rider,简称IAHI。 第二条 投保范围的限制 本附加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六十天至六十四周岁。 第三条
长青终身养老年金保险B 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 养老年金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交费期满后的首个保单生效对应日开始,每年到达保单生效对应日仍生存,本公司按下表给付比例乘保险金额每年给付一次"养老年金保险",直至被保险人身故。 给付次数 1-10次 11-20次 21-30次 …… 给付比例 10%/次 15%/次 20%/次 每给付10次按保险金额的5%递增,依此类推 二、 身故保险金: 1、 被保险人于交费期间内身故,本公司返还所交保险费并
锦绣年华养老年金保险B款(分红型) 保险责任在合同责任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养老年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领取年龄的保单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合同约定的下列方式之一向被保险人给付养老年金: 1、被保险人年满81周岁之前,每年按照有效保险金额的20%领取年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 2、被保险人年满81周岁之前,每月按照有效保险金额×20%×折算系数领取年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上述折算系数详见《月领金额折算系数表》。 二、祝寿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81周岁的保单
友邦附加长春藤养老两全保险 保险责任在合同责任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生存至约定的50、55或60周岁合同满期时,投保人可一次性领取全部或部分的养老金,合同满期时未领取的部分可与本公司另行约定,选择以定额领取或定期领取的方式继续领取。 2、若被保险人在合同满期前身故,受益人可获得不少于合同现金价值的身故保险金,再加上红利的现金价值作为补偿。 3、养老金红利:已分配的养老金红利将于合同满期时与养老金一并给付。 备 注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18至55周岁
友邦金泰年金保险 保险责任在合同责任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保险合同生效后,自第三个保险单周年日起,客户每三年便可领取等同于保额百分之五的生存现金,直至被保险人年满五十九周岁。 2、当被保险人年满六十周岁时,客户将获得等同于保额百分之三十的贺寿金。 3、自被保险人年满六十一周岁起,年金受领人每年可领取等同于保额百分之二点五的年金,直至百岁。 4、被保险人年满一百周岁,投保人将获得全数保额的满期金。 5、若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不幸身故,受益人将得到等同基本保
年轻人在还有能力的时候购买保险是为了自己的以后打算,父母为子女购买保险是为了孩子以后的发展得到保障,但是这么多人为什么要买理财保险而不是其他险种呢?
在众多的理财保险中,可能由于市场上的理财产品太多而导致大数投保者具有选择性困难,不知道哪款最好,最划算,那么理财类保险哪种好呢?
随着社会的发展,保险行业也有所创新,不断地推出理财产品,那么保险类型理财产品究竟怎么样呢?接下来让我们以一则实例为例,专家专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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