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时,可以使用旅游意外险进行理赔,具体包括以下意外事件:漂流受伤、骑马摔伤、感冒、高原反应、跌倒受伤等。
案例1
客人李生参加我社去年10月某天出发的某漂流的团队,他在漂流过程不慎跌出船艇的外面,以致他出现软组织挫伤,在当地医院诊治后,回广州还继续治疗。(据查客人买的是10元的太平洋保险公司的旅游意外险,保额是10万元,即是医疗费1万元,医疗补充2000元)
出现此类的案例时,会给客人如下工作指引:
一、客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以内产生医疗费用均可报销(限不超过保额范围),请游客保管好有关的资料。届时可向我社提供相关的资料,我社将会协助其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客人须提供的保险理赔资料如下:1.保单原件;2.被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简单的事情经过;4.病历及医疗费用发票原件;5.银行账号复印件;6.客人的联系电话和参团的团号。旅行社把资料统一递交给保险公司进行审核,进行理赔。
二、理赔结果:医疗费限额是医疗费1万元,医疗补充2000元。
案例2
客人陈小姐参加省外某线路,在旅行过程出现感冒情况,于是去了就近医院诊治。她的理赔应是:
一、与上述案例“一”的情况一致。
二、理赔结果:一次突发急性病事故的门诊医疗赔偿以人民币500元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