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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团体健康险理赔需注意事项

      团体健康险理赔需注意事项   团体健康险的理赔遵循补偿原则,即对客户因为健康因素导致的经济损失进行补偿,一般来说给付的金额不大于客户自己支付的金额。理赔的前提是被保险人在保险公司约定的医院范围内就医。保险公司从风险控制的角度考虑,会对就诊医院做出约定,比如区(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医保指定医院等。有时也会根据投保企业的实际情况,对某些具体医院做特别开放。团险客户出险就医前需看清指定医院,方能获得理赔。   提交团体健康险理赔申请时需要准备必需的凭证和单据,主要包括就诊门(急)诊病历、检查检验报

  • 车险如何理赔

      车险如何理赔   对于新车主来说,可能存在因为记不清车险的理赔流程从而耽误了理赔。   车险专家介绍,标准的车险理赔主要分为四个步骤:   1.车辆出险后被保险人拨打保险公司的报案电话进行报案。   2.根据保险公司理赔部门的安排到承保的支公司定损。此时被保险人需要亲自带保单正本、行驶证、驾驶本、被保险人身份证等证件前往承保公司办理手续。   3.定损结束后,被保险人到汽修厂修车。   4.修车后到保险公司报销费用。

  • 团体健康险如何理赔

      团体健康险如何理赔   越来越多的企事业单位给员工投保了团体健康险,作为重要的员工福利措施。可是,由于团体健康险通常是由单位进行投保,很多人对于团体健康险的保障范围、理赔程序并不太关心,这就导致出险后提供的材料不足或者有误,进而影响理赔。   凡事都应该知己知彼。被保险人首先需要了解自己享有的保险权益,才能更好地获得保障。投保了团体健康险后,员工需要了解的主要为保险责任、保障额度、保障期限、除外责任,以及具体申报理赔时需要提供的材料等,这些信息一般可以从保险公司为企业提供的员工手册上了解到。

  •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在出险后出单赔偿案

      某集团公司(下称原告)以每吨2015元人民币的价格购进2479.895吨豆粕,需从大连港经水路运往广州黄埔港。1992年8月27日,原告将货物运进大连港。因某保险公司下属支公司(下称被告)与大连港有长期代办保险业务合同关系,大连港收到原告货物后,即于28日在《水路货物承运登记单》上加盖了被告的保险印章,并通知原告缴纳保险费。原告按每吨1500元人民币的保险费对2479.895吨豆粕   (共计39606件)向被告投保了综合险,保险总之额3719850元,并支付了保险费人民币13019元,保险

  • 被盗未及时报案 家财险拒赔合理吗

      被盗未及时报案 家财险拒赔合理吗   李某出差回家后,发现家庭财产被盗。于是,他迅速到派出所报案。经公安人员现场勘查,发现有1万多元的财物被盗走。10多天后此案还没告破,这时李某才想起自己参加了家庭财产保险。于是,他急匆匆手持保单来到保险公司要求索赔。保险公司以在出险后未及时通知为由拒赔。   分析结论:   “及时通知”是指被保险人应尽快通知保险公司,以便及时到现场勘查定损。家财险案件应在24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   为什么李某投保了家庭财产保险,却不能获得赔偿呢?这是因为李某在家庭财产被

  • 车险索赔留意免赔事项

      车险索赔留意免赔事项   近日,张先生停在小区里的广州本田的车窗玻璃竟无端出现了几道裂痕,他立刻通知保险公司,要求理赔。   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在了解了有关情况,并查看了张先生的保单后告诉他,保险公司对此不能理赔。因为机动车辆保险的车损险中把停车时的“玻璃单独破碎”,列为“除外责任”,不予赔偿。而张先生又没有投保附加的“玻璃单独破碎险”,因此只能自己承担损失。   业内人士称,如果车辆在行使过程中由于碰撞玻璃破裂,即便没保“玻璃单独破碎险”,保险公司也要赔付;但如果车辆经常停放的地点并不安全

  • 小孩造成的火灾 家财险该赔吗?

      小孩造成的火灾 家财险该赔吗?   某年春节,李某为其刚满8岁的儿子买了价值200元的烟花爆竹。某日,李某与其妻出门访客。其子独自在家感觉无聊,遂将李某藏的烟花爆竹翻出,在屋内玩耍,不慎引起火灾,造成衣服、被褥、家点、家具等均有有不同程度的损坏。损失约为30000元。所幸,李某投保了家财险,遂向保险公司索赔。   对于这样一起火灾,保险公司认为,火灾是李某之子故意行为造成的,而根据家庭财产保险条款规定,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引起的财产损失,属于除外责任。保险公司不应赔付。而李某认为,

  • 入保5天后意外身亡 学平险何时生效

      7岁男孩遭遇意外事故身亡。家长想起儿子在学校刚刚入了保险,遂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不料却等来一纸拒赔通知书。   保险公司认为,事故发生时保险合同还没有生效;家长认为 ,保险费已缴,保险就已经生效。面对双方的争执,法院如何裁决?   近日,一起因投保日期产生的纠纷在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因独生子死亡而向保险公司索赔的父母一方胜诉,保险公司将向他们赔偿3000元。   保险做到学校里   焦作市温县招贤乡东招贤学校是一所仅有师生100余人的普通小学,虽然学生人数不多,但是出于更好地维

  • “观察期”出险不理赔

      “观察期”出险不理赔   吴先生8月10日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住院医疗保险,9月5日因肺炎接受住院治疗。结果保险公司以保险事故发生在“观察期”内为由,拒绝理赔。他觉得很奇怪:保险的生效日明明是8月10日,9月5日住院,保险公司为何因“观察期”而拒赔呢?   “观察期”指保险公司在审核了被保险人的健康资料、同意接受投保以后,还要经过一个合理期限,才可以受理理赔。也称“等待期”。   “观察期”是重大疾病险和疾病医疗险所特有的一个期限,任何保险公司对上述保险产品都有规定,只是时间不一样。一般

  • 为猝死老伴索赔却被指“骗保”

      为猝死老伴索赔却被指“骗保”   家住上饶市光学路的江荣凤,前夫于早些年离世,江荣凤就托人找到凤凰光学有限公司的退休职工洪植玉做老伴,老伴洪植玉一个月有400多元的退休金,加上自己又会做点裁缝,生活基本上也过得去。   2001年10月,江荣凤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公司业务员连某的介绍和推荐下,和老伴洪植玉商量后,打算在连某处为洪植玉购买保险。2001年10月26日,洪植玉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公司安排,在连某的陪同下,到上饶市立医院做了身体检查。   经医生检查,发现洪

  • 医疗保险理赔案例

      医疗保险理赔案例   据《广州日报》报道,兴宁市村民黄某的儿子几个月前在某技工学校实习期间发生事故身亡,在得知学校给学生买过保险后,黄某在与学校办妥相关赔偿手续后,找保险公司理赔,没想到却碰到了难题。保险公司按规定赔黄某死亡保险金4000元,医疗保险却因医疗费是学校支付的,需要报销入账,所以无法提供给黄某向保险公司索赔,而保险公司有规定说医疗发票复印件不能用于理赔。原来医疗保险理赔有一个“盲点”:医疗费一旦碰到同时在多家保险公司办了保险,或出现同时有社保或单位可报销等情况时,医疗发票不能“一

  • 无照驾车被撞死 保险公司应理赔

      无照驾车被撞死 保险公司应理赔   8月30日,江西省赣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偿交通事故受害人人身各项损失50399元,对保险公司以投保人出事故时未取得驾驶资格应予拒赔的理由不予支持。   赣县沙地镇人邱某购买了一辆摩托车后,于2007年1月向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但直至事故发生时,邱某并未实际考取并获得驾驶执照。同年5月,邱某驾驶摩托车在当地的国道上行驶时因占道行驶造成与相对方向的另一辆正在行驶的摩托车相撞,致使两摩托车驾驶人均同时死亡的严重后果。另一辆摩

  • 获得理赔8项注意

      获得理赔8项注意   既然理赔需要各种条件成立才能生效,那么消费者该如何投保呢?平安人寿保险专家姚斌指出,只要消费者做好8方面的注意事项,获得保险公司理赔并不是难事。   1、正确认识您购买的保险产品   对保险责任的理解和认识误区是导致理赔产生争议与纠纷最多的因素之一。很多消费者由于投保时对自身的需求和保险责任没有足够的理解,等到发生事故后,才知道所发生的事故不在保障范围内,不能获得赔偿,情绪难免激动。   2、及时报案   保险事故发生后,要及时通过电话、书面、传真等形式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 什么原因造成理赔难

      什么原因造成理赔难   为什么有人花钱买了保障却得不到理赔服务?理赔投诉专家欧秋钢指出,拒赔的原因来自两方面:   第一是 保险合同内的原因。这其中包括7方面的情况:   1、被保险人出险时不在有效保障期内;   2、投保人、被保险人不如实告知;   3、保险合同无效;   4、不构成赔偿条件;   5、非保险责任内损失;   6、免除责任;   7、索赔单证不齐备;   第二是 保险合同外的原因,这其中包括4方面的情况:   1、非保险合同载明的标的;   2、医疗费用多重保险不能重复赔付

  • 法院认定猝死不可获得意外伤害保险赔偿

      法院认定猝死不可获得意外伤害保险赔偿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日前一审判决一起保险理赔案,认定法医学上鉴定的“猝死”不属保险合同所约定的“意外伤害”,对投保人家属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意外伤害”赔偿的诉求不予支持。   2004年9月初,原告周女士的丈夫在生前购买了保险,基本保险金23020元。保险条款约定: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之日起180日内身故,保险公司支付两倍的基本保险金。   2007年10月1日,周女士丈夫突然死亡,经警方鉴定确认为猝死,保险公司仅按疾病死亡标准支付了保险

  • 定期少儿重大疾病保险理赔案例

      定期少儿重大疾病保险理赔案例   家在马鞍山市的王伟(化名)早自2004年开始,在某保险公司给两岁的爱女投保附加定期少儿重大疾病保险,可当爱女因卵巢长肿瘤住院开刀,在向保险公司要求理赔时,却因种种原因遭拒。   幼女得少见病   去年12月,细心的爸爸王伟发现爱女身体不适,就及时带她到医院就诊熛群缶南京儿童医院、北京协和医院诊断,得知女儿得的是非常罕见的不排除卵巢性索间质肿瘤。   医生给出两条路,一是化疗,二是切除左侧卵巢。女儿眼看着即将读小学了,王伟担心化疗对幼女身体发育产生副作用,权衡

  • 所患疾病属除外责任 重大疾病保险是否理赔

      所患疾病属除外责任 重大疾病保险是否理赔   自中国保险行业协会2007年8月1日《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开始实施以来,重大疾病保险必保疾病的种类和定义有了统一的规定,而保险公司的新老客户们却面临着两种不同的理赔解释。   2007年3月10日,北京某公司员工孙某某,投保中美大都会人寿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保险金额为10万元。   2008年7月14日,被保险人孙某某致电中美大都会人寿,称其因患“脑部良性肿瘤”,在北京天坛医院住院接受手术治疗,并已出院,拟向中美大都会人

  • 意外伤害保险险种相同为何赔偿不同

      意外伤害保险险种相同为何赔偿不同   《保险法》上的近因原则的含义为保险人对于承保范围的保险事故作为直接的、最接近的原因所引起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而对于承保范围以外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按照该原则,承担保险责任并不取决于时间上的接近,而是取决于导致保险损失的保险事故是否在承保范围内,如果存在多个原因导致保险损失,其中所起决定性、最有效的,以及不可避免会产生保险事故作用的原因是近因。在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近因原则的例子,看似可以理赔,其实分析起来,并不是保险责任的范畴,也是让客户感

  • 被保人 受益人同时身故如何给付

      被保人 受益人同时身故如何给付   春节前夕,王女士带女儿外出旅游,途中遭遇重大车祸,王女士和女儿双双身故。王女士的女儿生前曾投保意外险,受益人为母亲王女士;但在同一事故中,受益人王女士也已身故。这样的状况下,身故保险金究竟该如何给付呢?   对于普通寿险和意外险而言,常见的理赔过程是:一旦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向受益人支付身故保险金。但在实务操作中,被保险人和受益人通常是夫妻、父母、子女关系等,在遭遇交通事故或者自然灾害时,他们可能在同一事件中遇难。出现这样的情况,一般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死

  • 非正常死亡投了意外险未必赔偿

      非正常死亡投了意外险未必赔偿   2007年9月13日李先生在某公司为其父投保综合个人意外伤害保险。2008年3月26日老李在购物时意外身亡,死亡原因为“非正常死亡”。保险公司于2008年4月14日受理了李先生的理赔申请书和有关文件,但是2008年8月19日,表示拒绝承担意外身故保险金给付责任,故李先生起诉要求给付保险金50000元并支付利息。法院确定案件的焦点是被保险人死亡是否属于意外事故。原告提出他理解的“意外”是现代汉语词典的定义,即意料之外、想不到的事,多指不幸的事,而被告认为保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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