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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周报:中产家庭应该秉承什么理念给孩子做理财规划? 殷虎平:安全稳健,长期收益,跑赢通货膨胀。其中,安全是第一位。父母给子女做投资规划,核心是两个保障:一是子女一生的生命安全保障,二是教育保障。在中国,法律上是子女18岁以前,道德上是在子女完成高等教育之前,父母对子女有这两个责任。 中国家长目前的误区是把钱存进银行。自有货币以来的几千年,90%时间是通胀,通货紧缩极少,近30年来,通胀速度是年均5%左右,定存就是贬值。 理财周报:如何实现这两个保障呢? 殷虎平:分四个方面。一是为子
单薪家庭理财重在保障 意外险重疾险不可少 王女士今年33岁,在家做全职太太。李先生37岁,外资企业销售主管,月收入1.6万元,单位缴纳“三险一金”。他们的女儿2岁。有自住房一套,价值70万元,目前尚有20万元房贷未还。王女士想将手中的银行存款10万元全部投资股票,却不知道这样理财是否合理,股市将来的发展如何。目前,家庭日常生活开支每月5000元,夫妻两人未购买商业保险。 ■ 财务分析 理财师分析,王女士家庭属于典型的单薪家庭,家庭的收入来源单一,全部依靠丈夫的薪金收入,家庭财务安全上存
友邦金瑞年金保险 保险责任在合同责任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投保人可选择适合的品种,以安排领取年金的年岁。品种A的年金领取日自被保险人五十五周岁后开始,品种B的年金领取日自被保险人六十周岁后开始。 2、自被保险人生存至年金领取日起,不论被保险人存活或身故,每月可领取等同基本保险金额百分之十的年金,保证领取二十年。 3、若被保险人于年金领取日前不幸身故,受益人将得到等同基本保险金额的身故保险金。 备 注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18至59周岁 保险期间: 交费方式
安安年金保险(分红型) 保险责任身故全残给付:若被保险人在年满六十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或全残,可获得等值于保额或现金价值(以高者为准)的保险金。 意外伤害身故、全残给付:若被保险人在年满六十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前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或全残,除按上述保险责任给付外,另外可获得等值于保额的保险金。 年金给付:若被保险人于年满六十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后仍生存,且本合同仍属有效,其每年可获得保额的10%的年金,直至其年满八十八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或身故时止(以较早出现的时间为
鸿鑫终身寿险(分红型) (分红保险)详细条款 鸿鑫终身寿险(分红型)条款 (平保发〔2002〕270号,2003年3月经保监会核准备案) 第一条 保险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
鸿祥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平保发[2000]185号,2001年1月经保监会核准备案) 第一条 保险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一
民生长顺两全保险(分红型) 保险责任在合同责任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A计划: 1、生存保险金:生存至60周岁,按保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 2、身故保险金: 60周岁前身故,按保单载明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60周岁后身故,按保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B计划: 1、生存保险金:生存至交费期满,按保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 2、身故保险金: 交费期满前身故,按保单载明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民生长宁终身保险(分红型) 保险责任在合同责任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疾病身故: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1年内,向投保人无息返还已交保险费,合同终止; 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1年后且在65周岁前,按保单载明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60周岁后,按保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2、意外身故:60周岁前,按保单载明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65周岁后,按保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备 注投保须知:
翡翠人生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 保险责任在合同责任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年金:在“年金给付开始日”及以后各年的“保险合同周年日”,倘若被保险人仍然生存,本公司给付等值于保险金额的“年金”。倘若被保险人在“保证年金领取期”内身故,本公司在收到被保险人身故的书面通知后,经查核属实确在本合同责任范围内,本公司继续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支付等值于保险金额的“年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在“保证年金领取期”届满前一个“保险合同周年日”领取了该期“年金”后,本公司对本合同应负的一切责任即
生命至福增额两全保险(分红型) 保险责任在合同责任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身故保险金给付: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2、满期保险金给付:被保险人生存至保单合同到期日,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根据被保险人的选择方式给付满期保险金。 1.一次性给付满期保险金 2.以年金方式领取 本公司将被保险人的满期保险金按其选择的保险金转换年金保险条款所规定的领取方式向被保险人分期支付年金。 “当年度保险金额”的确定方法如下: 缴费期限内:当年度保
中新大东方人寿顺享两全保险(分红型) 保险责任在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不幸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和所交保费扣除已领取的生存保险金二者的最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保单的保险责任即告终止。 ? 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65周岁前不幸永久完全残疾,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和所交保费扣除已领取的生存保险金二者的最大值给付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同时保单的保险责任即告终止。 ? 生存给付金: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每第三个保险合同周年日仍
友邦附加长春藤养老两全保险 保险责任在合同责任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生存至约定的50、55或60周岁合同满期时,投保人可一次性领取全部或部分的养老金,合同满期时未领取的部分可与本公司另行约定,选择以定额领取或定期领取的方式继续领取。 2、若被保险人在合同满期前身故,受益人可获得不少于合同现金价值的身故保险金,再加上红利的现金价值作为补偿。 3、养老金红利:已分配的养老金红利将于合同满期时与养老金一并给付。 备 注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18至55周岁
友邦金泰年金保险 保险责任在合同责任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保险合同生效后,自第三个保险单周年日起,客户每三年便可领取等同于保额百分之五的生存现金,直至被保险人年满五十九周岁。 2、当被保险人年满六十周岁时,客户将获得等同于保额百分之三十的贺寿金。 3、自被保险人年满六十一周岁起,年金受领人每年可领取等同于保额百分之二点五的年金,直至百岁。 4、被保险人年满一百周岁,投保人将获得全数保额的满期金。 5、若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不幸身故,受益人将得到等同基本保
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怎么买?首先,您需注意风险测试的评估结果,从而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其次,您需关注产品募集期和到期后的清算期,并知晓产品时限;最后,您需要了解产品的赎回条件,做到心中有数。
友邦聚宝盆两全保险 保险责任在合同责任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于保险期间内不幸身故,受益人可获身故保险金。 2、满期金:若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岁仍然生存,投保人将获得等值于满期时的保险金额的满期金。 3、保额递增: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金额将于第五个保险单周年日及其后每第五个保险单周年日,递增基本保险金额的百分之二点五。 4、生存现金:在合同有效期内,于合同的第三个保险单周年日及其后每第三个保险单周年日,投保人将获得等值于基本保险金额百分之八的生存
友邦如意宝五年期两全保险 保险责任 在合同责任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若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不幸身故,本公司给付受益人等值于两倍基本保额的身故保险金。 2、若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不幸残废,本公司给付被保险人等值于两倍基本保额的残废保险金。 3、本合同有效至第五个保险单周年日满期且被保险人于该满期日仍然生存,本公司给付投保人等值于基本保险金额或本合同的保险费(以较大者为准)的满期金。 备 注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18周岁至60周岁 保险期间: 交
金盛金生如意两全保险 保险责任在合同责任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身故保障:在合同有效期内身故,按保额给付。4岁以下按比例给付。 2、全残保障:在合同有效期内致全残,按保额给付。 3、生存现金:合同生效后的每3个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按保额的6%给付生存现金,直至终身。 4、其他保障: 情系生命 提前给付:被保险人生命在6个月以下时,可申领50%的保额。 美满人生 增加保额:被保险人40周岁之前,可在生子、结婚或保单生效第5周年时增加保额,无须再次经过核保。 备
喜盈门两全保险(分红型) 保险责任 身故全残给付:如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不幸身故或全残,则给付等值于保险金额的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生存给付:被保险人每三年可以领取一次数额为保险金额百分之三的生存保险金,直至身故或全残。 生命末期给付:如被保险人处于生命末期,即可获得生命末期保险金,同时豁免以后各期保费,给付后的保险金额减少为原来的一半。 备 注投保年龄:18至65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方式:年缴、半年缴、季缴 交费期限:终身 产品特色保费低廉 缴费终身,保障终身 每三年
康泰终身保险(甲) 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于保单生效日起一年内初次患“重大疾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的1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于保单生效日起一年后初次患“重大疾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
分红险银保模糊缴费和领取期限 2009年初,王先生到银行存款时,遇到银行销售人员向其推销某分红险产品。销售人员称该险种收益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并含有额外分红,陈先生决定购买,将身边的12000元现金悉数投保该产品。 本想坐等收益及分红,没想到今年的“保费收取通知单”让王先生傻了眼。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王先生投保的为10年期缴型分红险,每年都需按时向保险公司缴付12000元。王先生表示以现有的经济实力,根本承受不起如此高额的期缴费。但由于无法举证当初销售人员没有如实告知,最终王先生在退保时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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