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长顺两全保险(分红型)
保险责任在合同责任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A计划:
1、生存保险金:生存至60周岁,按保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
2、身故保险金:
60周岁前身故,按保单载明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60周岁后身故,按保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B计划:
1、生存保险金:生存至交费期满,按保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
2、身故保险金:
交费期满前身故,按保单载明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交费期满后身故,按保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备 注A计划:投保年龄:16周岁-55周岁
保险期间:保至终身
交费方式:趸交、年交、半年交、季交或月交五种
交费期限:交至60周岁
B计划:投保年龄:16周岁-60周岁
保险期间:保至终身
交费方式:年交、半年交、季交或月交四种
交费期限:10年、20年两种
产品特色两种计划,随您选择;高额保障,护卫终生;生存给付,轻松理财;享受分红,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