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兰州9月13日消息 12日记者获悉,因陇南市文县农民用电用气量大大增加,火灾隐患增多,为避免农民因火灾导致贫困,无法重建家园的情况,陇南市文县县政府作出决定,为全县6000多户农民买了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投保金额达32万元。政府为农民的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埋单,目前在全省尚属首次。
周老汉是得赔第一人
2007年5月,文县县政府为全县20个乡镇6000多农户买了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投保金额达32万元,这是继国家减免贫困地区农民农业税后的又一民心工程,有效解决了火灾损害赔偿和事故救济等问题。
2007年8月16日,文县堡子坝乡村民周文录家发生火灾,大火吞噬了9间房屋,所有家产化为灰烬,经济损失6.8万余元,正当周老汉一筹莫展的时候,县民政局、保险公司将2.3万元的房屋赔偿款交到周老汉的手中,他拿到钱后感激得流下了泪水。
火灾公众责任险有利社会稳定
发生火灾后,往往由政府“兜底包揽”对伤亡人员的灾后救助和经济赔偿,如果受害人得不到及时赔偿,极有可能引发受害人的不稳定思想。火灾公众责任险的投保工作,最大限度地解决了火灾事故后民事赔偿责任等问题,并对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群众上访等社会不稳定因素有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