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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保险知识

  • 慧择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特点

      慧择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特点   1)、短期性:意外伤害保险是短期险;通常以一年期为多,也有几个月或更短的。如各种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为一次旅程;出差人员的平安保险,保险期限为一个周期;游泳者平安保险期限更短,其保险期限只有一个场次。   2)、灵活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很多是经当事人双方签订协议书,保险金额亦是经双方协商议定的(不超过最高限额),保险责任范围也相对灵活。投保手续也十分简便,当场付费签名即生效,无需被保险人参加体检,只要有付费能力,一般的人均可参加。   3)、保费低

  • 泰康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在保险单上签章的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本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泰康新生活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被保险人”指本合同的被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在保险单上载明。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本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及其他您与我们共同认可的书面协议。   1.2 合同成立及生效  

  • 意外伤害险理赔流程

      意外伤害险理赔流程   1、发生意外伤害或住院后应及时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了解需要准备的单证,以便保险公司快速理赔,需在3日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2、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办理理赔时所须手续(住院医疗保险需在保险公司规定的认可的二级(含二级)以上医院住院就诊):   (1)医学诊断证明;   (2)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   (3)医疗费原始收据及处方;   (4)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   3、保险公司在所有单证齐全的情况下,在7日内会作出结案通知,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接

  • 平安交通意外险PK阳光交通意外险

      平安交通意外险PK阳光交通意外险 保险公司 产品名称 平安行 行天下交通意外保险 阳光交通工具意外保险(商旅版)

  • 如何选择适合的意外伤害保险

      如何选择适合的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公司的有关人士建议,由于有针对性的保险,保险责任范围相对小,费率也比较优惠。而保障范围广的普通意外伤害保险,价格就相对较贵。以同一家保险公司的产品为例,期限同样为一年,保费为100元的交通工具意外险,保险金额分别为汽车10万、轮船和火车(包括地铁和轻轨)20万、飞机50万;而如果投保100元的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低于10万元。   因此,比较省事的做法是投保个人或团体的意外伤害保险,将日常生活中能够遇到的风险全都包括在内,即便价格略高,但不会因保障不

  • 跟团游首选意外伤害险

      跟团游首选意外伤害险   春节出游,相信大多数人仍选择的是跟团游。虽然,国家旅游局明确要求,旅行社必须投保旅行社责任险,但需要注意的是,这并非是针对游客的,它承保的是因旅行社自身过失而对游客的损失,而如自然灾害等各种外来的意外事件,旅行社和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因此,出行前需要购买一份人身意外伤害险。   如果不经常外出,可选择短期保险产品;如果经常外出,可购买一年期意外险产品;如果是短途旅行,消费者可以购买短途旅行意外伤害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在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同时,一定要看清楚每份

  • 入保5天后意外身亡 学平险何时生效

      7岁男孩遭遇意外事故身亡。家长想起儿子在学校刚刚入了保险,遂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不料却等来一纸拒赔通知书。   保险公司认为,事故发生时保险合同还没有生效;家长认为 ,保险费已缴,保险就已经生效。面对双方的争执,法院如何裁决?   近日,一起因投保日期产生的纠纷在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因独生子死亡而向保险公司索赔的父母一方胜诉,保险公司将向他们赔偿3000元。   保险做到学校里   焦作市温县招贤乡东招贤学校是一所仅有师生100余人的普通小学,虽然学生人数不多,但是出于更好地维

  • 遇车祸后保险公司不理赔咋办

      遇车祸后保险公司不理赔咋办   哈市市民梁女士10岁的女儿被车撞成重伤,司机负全责。当时向保险公司报告(学生意外伤害险),保险公司说肇事方赔了保险公司就不负责了。保险公司应不应该理赔?向肇事方索赔的项目都有什么?   答: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依据人身保险合同赔付后,不享有向致害人追偿的权利。根据该规定,人身保险合同受害人享有获得双份赔偿的权利,保险公司不得以致害人已赔偿为由抗辩。按梁女士介绍的情况,她的女儿很可能构成一级伤残,应当全额赔付。   向肇事方索赔的项目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

  • 购买附加险 要弄清续保条件

      购买附加险 要弄清续保条件   张先生2001年买了1份两全保险及1年期附加意外伤害险。照规定第1年他按期将主险及附加险保费存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第2年张先生仍按约定存入指定的银行卡。到第3年,当他再次去银行缴费时,发现2002年保险公司只扣了主险保费,而没有扣附加险的保费。于是他立即向保险公司反映。保险公司答复是,由于张先生没有申请过续保,所以附加险已于2002年到期。张先生很不解,既然自己已按期将附加险的保险费存入保险公司指定的账户,为什么就不能续保呢?   分析:近年来由附加险续保引

  • 为猝死老伴索赔却被指“骗保”

      为猝死老伴索赔却被指“骗保”   家住上饶市光学路的江荣凤,前夫于早些年离世,江荣凤就托人找到凤凰光学有限公司的退休职工洪植玉做老伴,老伴洪植玉一个月有400多元的退休金,加上自己又会做点裁缝,生活基本上也过得去。   2001年10月,江荣凤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公司业务员连某的介绍和推荐下,和老伴洪植玉商量后,打算在连某处为洪植玉购买保险。2001年10月26日,洪植玉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公司安排,在连某的陪同下,到上饶市立医院做了身体检查。   经医生检查,发现洪

  • 法院认定猝死不可获得意外伤害保险赔偿

      法院认定猝死不可获得意外伤害保险赔偿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日前一审判决一起保险理赔案,认定法医学上鉴定的“猝死”不属保险合同所约定的“意外伤害”,对投保人家属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意外伤害”赔偿的诉求不予支持。   2004年9月初,原告周女士的丈夫在生前购买了保险,基本保险金23020元。保险条款约定: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之日起180日内身故,保险公司支付两倍的基本保险金。   2007年10月1日,周女士丈夫突然死亡,经警方鉴定确认为猝死,保险公司仅按疾病死亡标准支付了保险

  • 意外伤害保险险种相同为何赔偿不同

      意外伤害保险险种相同为何赔偿不同   《保险法》上的近因原则的含义为保险人对于承保范围的保险事故作为直接的、最接近的原因所引起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而对于承保范围以外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按照该原则,承担保险责任并不取决于时间上的接近,而是取决于导致保险损失的保险事故是否在承保范围内,如果存在多个原因导致保险损失,其中所起决定性、最有效的,以及不可避免会产生保险事故作用的原因是近因。在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近因原则的例子,看似可以理赔,其实分析起来,并不是保险责任的范畴,也是让客户感

  • 被保人 受益人同时身故如何给付

      被保人 受益人同时身故如何给付   春节前夕,王女士带女儿外出旅游,途中遭遇重大车祸,王女士和女儿双双身故。王女士的女儿生前曾投保意外险,受益人为母亲王女士;但在同一事故中,受益人王女士也已身故。这样的状况下,身故保险金究竟该如何给付呢?   对于普通寿险和意外险而言,常见的理赔过程是:一旦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向受益人支付身故保险金。但在实务操作中,被保险人和受益人通常是夫妻、父母、子女关系等,在遭遇交通事故或者自然灾害时,他们可能在同一事件中遇难。出现这样的情况,一般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死

  • 非正常死亡投了意外险未必赔偿

      非正常死亡投了意外险未必赔偿   2007年9月13日李先生在某公司为其父投保综合个人意外伤害保险。2008年3月26日老李在购物时意外身亡,死亡原因为“非正常死亡”。保险公司于2008年4月14日受理了李先生的理赔申请书和有关文件,但是2008年8月19日,表示拒绝承担意外身故保险金给付责任,故李先生起诉要求给付保险金50000元并支付利息。法院确定案件的焦点是被保险人死亡是否属于意外事故。原告提出他理解的“意外”是现代汉语词典的定义,即意料之外、想不到的事,多指不幸的事,而被告认为保险合

  • 保险公司内部制定赔偿标准不能作为拒赔依据

      保险公司内部制定赔偿标准不能作为拒赔依据   王强(化名)在一次车祸中受伤,可他拿着伤残鉴定理赔时却遭到保险公司的拒绝。原来根据保险公司内部制定的赔偿标准,王强得不到赔偿。多次维权被拒后,王强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禹会区法院通过审理认为,保险公司内部制定的赔偿标准不符合法律规定。近日,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保险公司对王强进行了赔偿。   2006年,蚌埠市居民王强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人身意外综合保险。同年9月,王强在一起车祸中受伤。经有关部门鉴定,王强为10级伤残。之后,王强

  • 救人时溺亡 意外保险是否赔偿

      救人时溺亡 意外保险是否赔偿   2006年6月,王先生在某保险公司泉州支公司投了意外伤害险,保费为168元,意外伤害事故保险金为10万元。   2007年5月,王先生在救邻居时溺水身亡。王先生是家里独子,其父母均为聋哑人。王先生过世后,其父母生活陷入困境,只得靠政府、亲戚接济度日。同年9月,王先生的父亲向保险公司索要儿子死亡保险金。   因此,泉州支公司到医院调查,发现王先生曾患过肾病。而王先生在《投保单》“是否有肾病综合症”一栏中选了“否”。保险公司称,王先生隐瞒了病史,保险公司按照合同

  • 旅游意外伤害保险理赔案例

      旅游意外伤害保险理赔案例   2009年7月30日,湖南游客钱某夫妇等十人与旅行社签订一份云南、贵州十日游合同。同年8月19日,旅行社与保险公司签订旅游安全意外伤害保险单,承保险种及保险金额为主险旅游意外伤害保险30万元、附加险旅游安全意外医疗险10万元。   9月20日,钱某夫妻跟随旅行团到云南之后被安排入住在家高级商务酒店的十八层。当日凌晨5点左右,钱某的妻子发现钱某从酒店十八层跌落,将其送到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经当地公安部门调查认为,钱某系高空坠落致颅脑损伤死亡,其死亡不属于刑事案件。

  • 醉驾生意外保险也须赔

      醉驾生意外保险也须赔   醉酒驾驶保险公司拒赔,这一观念已深植在驾驶员的心内。但在近日,南海法院判决的一起因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保险公司须在 交强险限额内作出赔偿。   醉驾出意外一死一伤   2008年9月4日晚上9时15分,林某驾驶粤Q号版摩托车搭乘李某沿桂丹路由桂城方向往丹灶方向行驶,当行至金沙大桥桥面时,越过道路中心双 黄实线驶入对向车道,与对向行驶的粤E号牌小客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车辆损坏,林某和李某受伤,其中林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发时,小客车的司机吴

  • 13岁男孩遭严重车祸 买了学平险理赔却困难

      13岁男孩遭严重车祸 买了学平险理赔却困难   保险公司:出险后要及时报案   律师:学校有义务协助受害人理赔   今年3月3日,一场意外车祸让13岁的戴迅(化名)遭遇粉碎性骨折,至今尚未完全康复。让人不解的是,尽管2009年9月进入长沙北雅中学就读之时,戴迅已经买了“学生平安保险”(简称学平险),却一直没有得到理赔,在记者采访之前,学校和保险代理公司甚至没有给出一个完整的说法。   连日来,记者经过多方采访,试图还原这一事情的真相。   【缘由】   买了学平险,理赔却有点难   记者获

  • 女孩违规搭载摩托车被撞身亡自担一成责

      女孩违规搭载摩托车被撞身亡自担一成责   刚刚17岁的来京务工女孩小美(化名)搭乘男友王某驾驶的摩托车时因为没有戴头盔,被一辆货车撞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小美的父母遂将王某、货车所属食品公司及保险公司起诉至顺义法院,索赔共计71万余元。法院审理后认为,小美违规搭载摩托车对自己的损害结果亦应承担10%的责任。   小美的父母诉称,去年,刚刚16岁的小美从来家吉林来京打工。今年的一天,小美乘坐男友王某的轻便摩托车行至北京市顺义区通顺路时,与某食品公司的轻型厢式货车相撞,王某和小美均受伤。后小美在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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