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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规划

  • 老年人投保的保费为什么明显偏高

      老年人投保的保费为什么明显偏高   老年生活最怕意外或疾病等风险,而老人又是这些风险的高发群体,也最需要保险来进行保障。然而,为什么保险市场上适合老年人购买的产品那么少?   保费明显偏高   目前,市场上可供老年人直接购买的保险产品非常有限。首先,这是因为老年人患病和遭受意外的几率最高。比如老年人患病的比例是平均水平的2.5倍左右,发生伤残的比例是平均水平的4-10倍,年龄越大超出平均水平越多。所以,要开发老年保险产品,就意味着保险公司要承担相当大的风险。其次,由于风险的居高不下,即便开发

  • 联众金玉满堂两全保险(分红型)

      联众金玉满堂两全保险(分红型)   保险责任在合同责任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身故保障:若被保险人在保单有效期内身故,本公司将给付身故保险金。   满期给付:若被保险人在保单满期日仍生存,本公司将给付相当于保险金额的满期现金。   红利分配:保单有效期内,本公司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经营情况确定增额红利和终了红利。   备 注   产品特色联合人寿,一举两得   红利成双,年年分享   保证可保,忠实承诺   生存给付,老来无忧

  • 联众福寿如意A类两全保险(分红型)

      联众福寿如意A类两全保险(分红型)   保险责任在合同责任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生存给付:自保单生效之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每三年按保单计划书所载基本保额的90%给付生存保险金。   身故保障:在保险期限内,若被保险人死亡,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红利分配:保单有效期内,本公司根据分红业务的经营情况确定增额红利和终了红利。   备 注投保年龄:0-65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方式:趸交、年交   交费期限:10、15、20、25

  • 全福还本养老寿险

      全福还本养老寿险   保险责任在合同责任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生存给付:缴费期满后,被保险人仍生存,给付等值于基本保额的生存保险金,保单继续有效。   祝寿金给付:被保险人满八十周岁后,给付等值于基本保额的祝寿金,并返还所缴保费,保单终止。   身故全残给付:(1)被保险人六十五周岁前因自然或疾病身故或全残,给付基本保额二倍的保险金,并返还所缴保费,保单终止。(2)被保险人六十五周岁后身故或全残,给付等值于基本保额的保险金,并返还所缴保费,保单终止。   意外多倍给付:被

  • 人保财险母婴安心保险

      人保财险母婴安心保险   保险责任 孕妇:   1、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故;   2、因意外伤害残疾。   3、孕妇妊娠满28周及以上,因分娩原因身故。   连带被保险人:   在住院期间内身故。   备 注 目标客户:有生育计划的育龄妇女。   产品特色   1)保障范围广:产品不仅保障被保险人在一年内的意外伤害身故、残疾责任;而且涵盖了保险期间内住院分娩的身故责任;以及连带被保险人在住院期间的身故责任。   2)承保对象广:不仅保障年龄在20-40

  • 生命人寿附加意外伤害保险

      生命人寿附加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责任在合同责任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意外身故保险金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而身故,本公司将给付等值于保险金额的意外身故保险金。   2、意外残疾保险金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而致残,本公司将以保险金额为基数,按<;<;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所示比例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3、水陆交通意外额外给付: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运营的水,陆公共交通工具遭受意外伤害并导致身故或残疾,本公司除了按合同规定支付意

  • 旅行平安保险(甲)

      旅行平安保险(甲)   在本合同的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本公司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负有下列保险金给付责任:   一、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倘若被保险人因该意外伤害事故而导致身故时,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二、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倘若被保险人因该意外伤害事故而导致身体残疾时,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及该项身体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

  • 联众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联众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保险责任在合同责任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需医院治疗,本公司将全额赔偿被保险人住院医疗费用及意外门、急诊医疗费用(无免赔额)。每次意外医疗费赔付额以不超过保单计划书所载的保险金额为限。   备 注投保年龄:18岁-64周岁,最大满期年龄为65周岁   保险期间:1年   交费方式:年交   产品特色   案例设计李先生,30岁,外企白领,购买了安联大众的联众安顺意外保险,并附加了保额为5000元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附加保费为

  • 新华人寿途中关爱商务卡

      新华人寿途中关爱商务卡   保险责任(一)保险责任概述   保险责任   保险金额   轮船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60万元   火车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60万元   航空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60万元   (二)具体保险责任描述   1、轮船意外伤害身故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每次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轮船,并遵守乘运人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自被保险人检票进入码头时起至被保险人到达船票载明的终点离开码头的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故的,本公司按保

  • 长江安宁两全保险A款

      长江安宁两全保险A款   保险责任在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身故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不幸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保单的保险责任即告终止。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不含航空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本公司按5倍基本保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保单的保险责任即告终止。   若被保险人因航空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本公司按6倍基本保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保单的保险责任即告终止。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

  • 联众附加定期寿险

      联众附加定期寿险   保险责任在合同责任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限内,若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备 注投保年龄:18-65周岁(满期最高年龄为70周岁)   保险期间:5-52年,且不超过主合同保险期限   交费方式:   交费期限:   产品特色   案例设计三十而立的陈先生,结婚三年了,今年刚添了个大胖小子,为了小家伙的降临,小两口用积蓄并贷款20万买了一套新房,日子过得美滋滋的。不过陈先生的担子可不轻哦??房

  • 金盛安心定期寿险

      金盛安心定期寿险   保险责任在合同责任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身故保障:按保险金额给付。   2、残疾保障:按身故保险金额给付。   3、其他保障:可转换权益:合同生效1年后,可将本合同转换为终身,两全保险而无需提供可保证明,但最高不超过本合同的保险金额,且被保险人年满55周岁后不再享有此权益。   备 注投保年龄:16至55周岁   保险期间:20年,至55岁,至60岁

  • 中新大东附加定期寿险

      中新大东附加定期寿险   保险责任在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不幸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缓解家人痛苦,爱心得以延续,同时保单的保险责任即告终止。   ?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不幸永久完全残疾,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给您雪中送炭,助您走出人生逆境,同时保单的保险责任即告终止。   备 注   产品特色定期保障,期限灵活   回归保险真谛,高额赔付安心   自由搭配,构造完

  • 生命人寿附加定期女性重大疾病保险

      生命人寿附加定期女性重大疾病保险   保险责任在合同责任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在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以迟者为准)起九十日后,若被保险人首次罹患本附加合同界定的重大疾病,且从确诊之日起三十天后仍生存,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2、女性疾病保险金给付:在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以迟者为准)起九十日后,若被保险人首次罹患本附加合同界定的女性疾病,且从确诊之日起三十天后仍生存,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的百分之二十

  • 生命人寿附加意外门急诊医疗保险

      生命人寿附加意外门急诊医疗保险   保险责任在合同责任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意外门急诊医疗费用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需前往医院进行门急诊治疗,本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在医院中实际发生的,必要且合理的费用,在扣除了被保险人从政府、社会福利机构或任何医疗保险给付中获得的一切补偿、赔偿后余额的百分之八十给付意外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金。   备 注投保年龄:   保险期间:1 年   交费方式:同主险   交费期限:   产品特色保费低廉,保障实惠   补偿意外门急诊医疗费用

  • 生命人寿附加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生命人寿附加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保险责任在合同责任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住院医疗费用补偿给付: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而需住院治疗,本公司将按其在医院实际发生的合理必要的费用支出,在扣除其他从政府,社会福利机构或医疗保险所得给付后余额的百分之八十给付保险金。   无理赔优惠额:   若被保险人在上一保险年度中无理赔,其续保时无理赔优惠额为该被保险人上一保险年度基本保险金额的百分之二十,届时其保险金额将为其基本保险金额加上无理赔优惠额。   备 注投保年龄:

  • 友邦守御神重大疾病保险

      友邦守御神重大疾病保险   保险责任在合同责任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若被保险人身故,公司将给付身故保险金予健在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2、在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于六十五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前发生合同所约定的残废,公司在其残废持续期内将豁免投保人所应缴付的合同的保险费;   3、若被保险人于年满88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仍然生存,公司将给付满期金予投保人;   4、在保险合同生效一百八十天后或最后一次复效一百八十天后(以较迟者为准),若被保险人首次发病并经医

  • 健康保险附加住院医疗保险

      健康保险附加住院医疗保险   保险责任在合同责任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或自本附加合同生效九十天后(续保不受此限)因疾病住院治疗,本公司对其在住院治疗期间支出的、必须且合理的实际医疗费用按80%的比例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被保险人住院医疗保险金的累计给付以保险单载明的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为限。   2、被保险人住院治疗跨保险单年度时,本公司承担住院治疗起始日所在保险单年度的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三天之内因同一原因重新住院的,视为同一次住院。   3、

  • 平安附加住院手术费用医疗保险(2004)

      平安附加住院手术费用医疗保险(2004)   保险责任在合同责任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等待期:您首次投保或非连续投保本保险时,被保险人在本附加险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内发生疾病,由此而导致的 住院治疗,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这90天的时间称为等待期。续保或者因 意外伤害住院治疗无等待期。   2、住院手术保险金: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住院且需进行手术治疗,我们按照被保险人每次手术在约定范围(同签发保险单分支机构所在地社会医疗保险规定)内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手术

  • 平安附加鸿祥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平安附加鸿祥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保险责任在合同责任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等待期:从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 90天内,被保险人因疾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 一类重大疾病 ”(见8.2)或“ 二类重大疾病 ”(见8.3),(二)因导致“一类重大疾病”或“二类重大疾病”的相关疾病就诊,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退还未满期净保费,本附加险合同终止。这90天的时间称为等待期;被保险人因 意外伤害 (见 8.5)发生上述两项情形之一的,无等待期。   2、 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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