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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意险网上投保更实惠 近年来,飞机已经成为差旅的重要交通工具。“伊春”空难事件让人们对空难保险产品的关注度也更高。到底哪些保险产品可理赔航空意外呢?航空意外险无疑是普通市民最为熟悉的航空保险产品。 据了解,不少人已经养成了购买航空意外险的好习惯,通常是登机之前在机场购买。这种与机票密切“搭配”的航空意外险,通常保额为40万元,保费20元,保障期限为当次航班。而随着网络保险销售平台的日益兴起,比起过去在机场购买与机票搭售的航意险,在网上买航空意外险可以获得更自主、更实惠的选择,保额翻倍
送老人首选意外险和医疗险 老年人属于社会的弱势群体,自身患病的可能性比其他群体大。在国家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不够完善的情况下,需要通过商业医疗保险来寻求更全面的健康保障;另外,老人发生意外事故后,所需的医疗费用一般要超过年轻人。因此,老年人在考虑购买保险时首先需要考虑的应该是意外医疗保险。 特别提醒:为老人购买保险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第一,注意投保年龄的限制;第二,注意如实告知义务条款;第三,注意险种的责任范围;第四,注意住院医疗保险的观望期;第五,注意免赔条款。
送学生重在医疗保险和教育保障 孩子在学生阶段主要面临两大风险。其一,由于年龄小,抵抗力和自我控制力差,可能导致各种意外伤害或者疾病发生;另外,其正处于受教育的关键时期,高昂的教育费用成为家长的一大负担,一旦家长的收入出现大幅下降,将会使孩子的教育面临危机。因此,保障型少儿险和教育型少儿险成为给学生送礼的两大选择。 特别提醒:购买少儿险首先要做好家庭财务规划,然后要确定两大保障重点:少儿的教育金和医疗费用。专家建议,为孩子买保险,保险金额可以考虑为投保人自身年收入的5-10倍;保险费可
跟团游首选意外伤害险 春节出游,相信大多数人仍选择的是跟团游。虽然,国家旅游局明确要求,旅行社必须投保旅行社责任险,但需要注意的是,这并非是针对游客的,它承保的是因旅行社自身过失而对游客的损失,而如自然灾害等各种外来的意外事件,旅行社和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因此,出行前需要购买一份人身意外伤害险。 如果不经常外出,可选择短期保险产品;如果经常外出,可购买一年期意外险产品;如果是短途旅行,消费者可以购买短途旅行意外伤害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在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同时,一定要看清楚每份
私藏炸药被炸死保险公司被判赔 近日,荣县法院对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贡支公司(以下称自贡太保公司)拒绝赔付在安全责任事故中被炸身亡的投保人保险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自贡太保公司支付受益人保险金4万元整。 20公斤炸药炸飞投保人 2003年1月3日早上7点10分左右,荣县高山镇清水寺村11组村民王银华家中发生一起爆炸事故,王银华当场死亡,另有1人轻伤。 根据荣县安监局、公安局等部门联合调查,认定事故原因系死者王银华违反《民爆物品管理条例》,于爆炸发生前一天私自将生产中没有
7岁男孩遭遇意外事故身亡。家长想起儿子在学校刚刚入了保险,遂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不料却等来一纸拒赔通知书。 保险公司认为,事故发生时保险合同还没有生效;家长认为 ,保险费已缴,保险就已经生效。面对双方的争执,法院如何裁决? 近日,一起因投保日期产生的纠纷在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因独生子死亡而向保险公司索赔的父母一方胜诉,保险公司将向他们赔偿3000元。 保险做到学校里 焦作市温县招贤乡东招贤学校是一所仅有师生100余人的普通小学,虽然学生人数不多,但是出于更好地维
女儿突然病亡 能否得到保险金 1999年12月,黎先生在“国寿”公司湖北宣城市支公司的业务员多次上门宣传下,按后者为其当时只有3岁的女儿黎娇设计的教育医疗综合保险计划,为黎娇在该公司投保了一份国寿康宁终身保险、一份子女教育保险和一份生命绿阴保险,保额共计5万元。在正式签订保险合同之前,由保险公司的核保人员将小女孩带到“国寿”公司定点的医院进行了例行体检。医生当时未查出黎娇有任何病情,保险公司于是承保。 2001年5月,平日活泼可爱,没有什么病态反应的黎娇突然因患先天性心脏病不治而亡。
女儿突然病亡,能否得到保险金? 1999年12月,黎先生在“国寿”公司湖北宣城市支公司的业务员多次上门宣传下,按后者为其当时只有3岁的女儿黎娇设计的教育医疗综合保险计划,为黎娇在该公司投保了一份国寿康宁终身保险、一份子女教育保险和一份生命绿阴保险,保额共计5万元。在正式签订保险合同之前,由保险公司的核保人员将小女孩带到“国寿”公司定点的医院进行了例行体检。医生当时未查出黎娇有任何病情,保险公司于是承保。 2001年5月,平日活泼可爱,没有什么病态反应的黎娇突然因患先天性心脏病不治而亡
百万保金拒赔案遭遇法律尴尬 近日,王文宇诉平安保险公司索赔百万保险金案二审在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此案因为投保人的离奇死亡而备受关注,它是否符合《保险法》关于“故意犯罪导致死亡不予赔偿”的规定引发争议,而法律上并无明确的认定。 2003年9月19日晚,哈尔滨天福宴京楼酒店(夜总会)老板王国廷带领7名工人在酒店屋顶做防水。23时50分左右,他蹲下调整电焊机,工人们听到“砰”的一声响,只见王国廷应声倒下。众人急忙将王国廷送往医院,方知是因枪伤所致,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王国廷
遇车祸后保险公司不理赔咋办 哈市市民梁女士10岁的女儿被车撞成重伤,司机负全责。当时向保险公司报告(学生意外伤害险),保险公司说肇事方赔了保险公司就不负责了。保险公司应不应该理赔?向肇事方索赔的项目都有什么? 答: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依据人身保险合同赔付后,不享有向致害人追偿的权利。根据该规定,人身保险合同受害人享有获得双份赔偿的权利,保险公司不得以致害人已赔偿为由抗辩。按梁女士介绍的情况,她的女儿很可能构成一级伤残,应当全额赔付。 向肇事方索赔的项目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
骑车摔倒后猝死 保险公司应该拒赔 日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纠纷一案,法院支持了保险公司的拒赔决定。 原告赵女士诉称,2003年10月10日,原告与被告太平洋人寿北京分公司签订了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单一份,被保险人为原告之夫李文玉。2004年8月13日,李文玉骑自行车摔倒后死亡。原告后向被告索赔遭拒。现诉请被告赔付保险金10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查明,本案中李文玉先发生摔倒的情况,后发生死亡之情况。可以确认的是,摔倒造成了李文玉左颧部有一处2×3厘米皮
购买附加险 要弄清续保条件 张先生2001年买了1份两全保险及1年期附加意外伤害险。照规定第1年他按期将主险及附加险保费存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第2年张先生仍按约定存入指定的银行卡。到第3年,当他再次去银行缴费时,发现2002年保险公司只扣了主险保费,而没有扣附加险的保费。于是他立即向保险公司反映。保险公司答复是,由于张先生没有申请过续保,所以附加险已于2002年到期。张先生很不解,既然自己已按期将附加险的保险费存入保险公司指定的账户,为什么就不能续保呢? 分析:近年来由附加险续保引
女子蹊跷身亡保险仍被判赔 据现代农村报报道,近日,宣城市某区法院审理一起保险公司以被保险人死亡不排除自杀嫌疑为由而拒赔保险金的人寿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因保险公司缺乏拒赔证据作出保险公司败诉的判决。 2003年6月29日,死者占某购买了一份以自己为被保险人、其母为受益人的保险。2005年4月22日,被发现溺死在水库。民警发现死者衣袋中有两张当日购药的收费单,购买药品均为镇定类药物。 死者母亲夏某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2006年3月16日,保险公司认为死者身前所购药品均为镇定类药品,不排
人身保险金不能冲抵人身赔偿金 秦律师: 去年4月中旬,我被张某驾驶的私家车撞伤,交警认定张某对事故负全部责任,我的伤害经法医鉴定为九级伤残,法院最后判决张某赔偿我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2万余元。因我先前买了保险,所以保险公司支付了我5000元的人身保险金。判决生效后,我要求张某及时支付这2万余元赔偿金,但他说法律规定可以扣除我已获得的5000元人身保险金。我对此感到很疑惑,法律真的规定了人身保险金可以冲破张某应支付给我的赔偿金吗?希望在此能够得到您的指点。沈先生 沈先
被保险人猝死引发“骗保”争议 被保险人猝死,保险公司以投保人故意隐瞒了事实真相为由,拒不支付保险费。信州区法院经仔细审查,于日前做出一审判决,认为保险合同合法有效,保险公司须支付相应保险费及分红。 2001年11月及12月,江女士在我市某保险公司,分两次为其丈夫洪先生购买了金额为10万及7万的保险,保期分别为5年和终身。在此之前,洪先生在保险公司业务员的陪同下,在市立医院作了全身检查,经查发现洪先生除血糖过高、轻度贫血、心电图显示窦性心动过缓外,其余一切正常,依据规定增加了他的保费。
投保12天后身亡不赔偿? 单位给职工集体购买了意外身故保险后第12天,王某突然摔下楼梯,不幸身亡。当王某家属向保险公司理赔时却遭到拒绝,双方为此对簿公堂。昨天,王某家属的代理律师告诉记者,一审法院已经支持了王家的诉讼请求,但保险公司不服判决提出了上诉。 身亡理赔遭拒绝 烟台人王某来青后在一家机电设备工程公司打工,去年8月,公司给王某等人投保意外人身伤害保险,其中规定保险责任为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亡,保险公司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8万元。8月2日凌晨,这份保险生效。 8月
3.5万元存款怎么成了保险金 去年7月8日,刘某带着父亲的3.5万元去当地一家银行办理存款,银行内一名业务员向她推荐,将这笔钱存上5年定期,不但可以享受免税、年分红,还可以获赠一份意外险。刘某觉得既然是免费赠送的保险,便替父亲“接受”了。 今年2月22日清晨,刘某的父亲上厕所时不慎摔倒死亡。处理完后事,刘某拿到一份盖有当地卫生所印章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上面写道:刘某,直接导致死亡的疾病或情况,后脑跌伤死亡。 刘某想起当初存款时,获赠过一份意外伤害险,保险合同上有这样的条款:被保
为猝死老伴索赔却被指“骗保” 家住上饶市光学路的江荣凤,前夫于早些年离世,江荣凤就托人找到凤凰光学有限公司的退休职工洪植玉做老伴,老伴洪植玉一个月有400多元的退休金,加上自己又会做点裁缝,生活基本上也过得去。 2001年10月,江荣凤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公司业务员连某的介绍和推荐下,和老伴洪植玉商量后,打算在连某处为洪植玉购买保险。2001年10月26日,洪植玉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公司安排,在连某的陪同下,到上饶市立医院做了身体检查。 经医生检查,发现洪
矿难遇难者家属共获赔180万元保险 据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日透露,阳光财险目前已向鸡西"11·25"矿难中遇难者的家属首批给付了90万元理赔款。 11月25日,黑龙江省鸡西市远华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共造成26人遇难。事故发生后,阳光财险迅速启动了矿难应急处理机制。目前该公司已查实,此次事故伤亡人员中共有12人投保了阳光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而其中11人已遇难,1人还在抢救之中。在遇难者家属提出理赔申请的当天,阳光财险就先行为6名理赔资料齐全的被保险人办理了给付手
未如实告知,哪些情况仍可获赔? 投保人未尽如实告知义务已经成为了大部分人身保险合同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法宝”。如实告知也成为投保人保前最容易出问题的环节。那么,是不是所有没有主动向保险公司尽告知义务的索赔案都会以败诉结束?哪些情况下,投保人仍然有获赔可能?获赔多少由哪些因素决定?通过两个接近的案例,江苏嘉文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进行了比较。 案例一: 明显病态未加询问 某知名保险公司投保人刘先生于2004年5月26日与该保险公司代理人左某签订了2份终身险保单。保单约定,如果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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