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其他保险问题?
资深顾问免费为您解答
您的信息仅供预约咨询所用,不泄
露至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其他用途。
案例: C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对日本Y株式会社出口一笔玻璃器皿。1996年3月11日国外开来信用证,信用证有关保险条款规定:“Insurance police in duplicate covering ocean marine cargo clauses F.P.A Including Risk of Breakage and transhipment risk…”(保险单一式两份,投保海洋运输货物平安险,包括破碎险和转船险…)。在特别条款中又规定:Shipping advice mus
海洋货物运输的损失又称海损(Average),指货物在海运过程中由于海上风险而造成的损失,海损也包括与海运相连的陆运和内河运输过程中的货物损失。 海上损失按损失的程度可以分成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 A.全部损失 全部损失又称全损,指被保险货物的全部遭受损失、有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之分。实际全损是指货物全部灭失或全部变质而不再有任何商业价值。推定全损是指货物遭受风险后受损,尽管未达实际全损的程度,但实际全损已不可避免,或者为避免实际全损所支付的费用和继续将货物运抵日的地的费用之和超
货运险在网上交易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对于从事进出口业务的中小型企业来说尤其如此。为了资金成本和时间成本更加节省,目标消费群体的需求已经上升为:交易是否能够再快点,费用是否能够再优惠点,价格是否能够再透明点。 本人从事外贸工作多年,之前买货运险颇伤脑筋,首先,对我们这样的中小型公司而言,货物运输量有限,不可能从保险公司那里获得很优惠的折扣,所以一直以来很都很难形成固定的合作伙伴,举个例子,你今天买的货运险,与你接触的业务员跟你说这个是最优惠的价格了,没过几天,却发现朋友买的比自己买的还便
我们是广东一家制药公司,我们的运输保险是给物流公司以千分之三的费率顺带做了。08年2月份,我们有批液剂要运往武汉,没想到货车进入湖南就遇上了雪灾,车子打滑撞到了护栏上,损失非常惨重。找物流公司理赔,没想到,物流公司只肯赔运费的2倍,他们并没有给我们投保,连保单都没有。以前的快速赔偿是因为损失不大,物流公司为了长期合作,自己埋单的。现在损失远远大于他们获取的长期利润,所他们宁可以后不跟我们合作,也不愿意承担这个损失。 企业的风险主要是大额损失,有时大额损失甚至会拖垮我们,所以我们要寻找好的保险
货物运输险指保险人承保货物运输过程中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引起的财产损失法。商险种主要有国内货物运输保险、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涉外(海、陆、空)货物运输险、邮包保险、各种附加险和特约保险法。商投保了货物运输保险后,如果被保险人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了部分或者全部损失,则这部分损失由保险公司承担法。商货物运输保险的损失分为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法。 一、全部损失 全部损失简称全损,可分为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法。 1.实际全损又称绝对全损,凡有下列情况下之一者即可构成实际全损:①被保险的货物已
一、案情简介 南京某电子等离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是一家生产IT产品的大型公司,该公司与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以下简称A保险公司)于2005年1月签订了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一份,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均为B公司,保险期限为一年。 同年2月1日,B公司与某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公司)签订了货物运输协议一份,合同期限为一年。B公司向C公司支付的运费中含运输费用、司机劳务费、规定的过路过桥费及运输过程中的相关费用,不含保险费。6月17日,B公司又与C公司签订了货物运输
船舶修理保险 船舶修理保险是保险人承保船舶在修理或改造作业期间,因保险事故造成损失或责任的保险。从广义上说,是海上船舶保险的一种,国际保险市场上称为船舶修理人风险保险。船舶修理保险具有的特点具体表现在:⑴船舶修理保险的被保险人可以是船舶所有人,也可以是船舶修理人。⑵船舶修理保险合同,可以是独立的保险单,也可以在船舶保险单中以加保船舶修理条款的形式出现。⑶该保险不仅承保船舶修理期间的海上和陆上危险,而且,承保船舶修理人基于其过失依法律或合同应向第三人承担的赔偿责任。⑶该保险的其保险价值不
关键词:产品责任险|产品责任保险|出口产品责任险 因为一粒小果冻而痛失19个月大的爱女小若宁,日前,来自台湾的陈俊超夫妇终于选择司法诉讼的方式,向小果冻的生产厂商——上海华元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召回并停止生产和销售所有的果冻产品;同时向厂商提出208.33万元人民币的赔偿金额。 昨日,华元果冻导致19个月大的女婴小若宁噎死一案,在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出立案庭。据悉,这也是本市第一例由个人向果冻生产厂商提起诉讼的案例。 原告要求召回缺陷产品 昨日上午开庭,双方向法官提交了案件
问:什么是产品责任保险? 答:产品责任是指由于产品造成消费者、使用者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其生产者或销 售者依法应承担的法律赔偿责任。承保产品责任风险的保险即为产品责任保险。 问:为什么需要购买产品责任保险? 答:对于一家经营出口贸易的生产商或销售商来讲,产品责任风险可能带来以下的影响 : 1) 一旦发生产品责任事故,他们可能面临消费者巨额的索赔及没完没了的法律诉讼; 2) 如果法庭作出不利的高额判决,他们将被要求支付一大笔赔偿金额。这笔额外的资 金负担无疑对将来的生产经营起到
陆运险(Overland Transportation Risks)和陆运一切险(Overland Transportation All Risks)。陆运险的责任范围与海洋货物运输保险中的水渍险相似,保险公司对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暴风、雷电、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和由于运输工具遭受碰撞、倾覆、出轨,如有驳运过程,包括驳运工具搁浅、触礁、沉没、碰撞或由于遭受隧道坍塌、崖崩或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负责赔偿,即保险公司除承担上述陆动险的责任外,还对由于一般外来原因造成的货物
随着国内企业出口额持续增长,西方市场加强了进口产品的管理,国内企业面临越来越多的产品责任索赔和诉讼风险。从某保险公司举办的“出口直通美国”高峰研讨会上获悉,反倾销风险、汇率风险、产品责任风险等,日益成为影响企业出口的重要因素,而随着国内企业保险意识的提高,长期处于低投保率的产品责任险正面临巨大商机。 产品责任险投保率低下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我国进出口总额达9809亿美元,同比增长23.3%;其中出口5467亿美元,增长27.6%。在出口额急速增长的同时,国内企业的产品责任投保率
某集团公司(下称原告)以每吨2015元人民币的价格购进2479.895吨豆粕,需从大连港经水路运往广州黄埔港。1992年8月27日,原告将货物运进大连港。因某保险公司下属支公司(下称被告)与大连港有长期代办保险业务合同关系,大连港收到原告货物后,即于28日在《水路货物承运登记单》上加盖了被告的保险印章,并通知原告缴纳保险费。原告按每吨1500元人民币的保险费对2479.895吨豆粕(共计39606件)向被告投保了综合险,保险总之额3719850元,并支付了保险费人民币13019元,保险合同
海上货物运输的损失又称海损(Average),指货物在海运过程中由于海上风险而造成的损失,海损也包括与海运相连的陆运和内河运输过程中的货物损失。 海上损失按损失的程度可以分成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 A.全部损失 全部损失又称全损,指被保险货物的全部遭受损失、有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之分。实际全损是指货物全部灭失或全部变质而不再有任何商业价值。推定全损是指货物遭受风险后受损,尽管未达实际全损的程度,但实际全损已不可避免,或者为避免实际全损所支付的费用和继续将货物运抵日的地的费用之
G公司以CIF价格条件引进一套英国产检测仪器,因合同金额不大,合同采用简式标准格式,保险条款一项只简单规定“保险由卖方负责”。一起到货后,G公司发现一部件变形影响其正常使用。G公司向外商反映要求索赔,外商答复仪器出厂经严格检验,有质量合格证书,非他们责任。后经商检局检验认为是运输途中部件受到振动、挤压造成的。 G公司于是向保险代理索赔,保险公司认为此情况属“碰损、破碎险”承保范围,但G公司提供的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保单上只保了“协会货物条款”(C),没保“碰损、破碎险”,所以无法索赔付。
(一)怎样才能确定国际货物运输保险金额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金额是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实际投保金额,是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标准和计收保险费的基础。在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金额就是保险人赔偿的最高限额。因此,投保人投保运输货物保险时一般应向保险人申报保险金额。保险金额原则上应与保险价值相等,但实际上也常出现不一致情况。保险金额同保险价值相等称为足额保险(Full Insurance)。被保险人申报的保险金额小于保险价值,就是不足额保险(UnderInsurance)。在此情况下,
2008年4月,慧择网(http://www.huize.com)正式推出该公司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的货运保险品牌—保运通。据悉,像这样集货运保险网上报价、对比、投保、管理于一体的平台,国内目前只此一家。保运通货运保险投保平台的产生也来源于该公司长期倡导的创新战略。 慧择网总经理助理胡德忠先生表示,创新是慧择网开发网络保险产品策略的核心,去年7月份以来慧择网在国内市场推出近30款不同类型和保险公司的意外保险产品,16款旅游保险产品、19款家庭财产保险产品,消费者均可进行网上对比、购买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案情】 德国MY公司(卖方)与捷高公司(买方)达成CIF买卖合同,货物通过集装箱装运,从德国经海路运至上海,交给买方指定的收货人捷高上海公司。货物运抵上海后,收货人凭提单在港区提货,运至其所在地的某园区内存放。上海新兴技术开发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公司)在该园区内为收货人拆箱取货时,货物坠地发生全损。 涉案货物起运前,MY公司向德国某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投保,保险公司向MY公司签发了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单,保险单背面载明:被保险人为保险单持有人;保险责任
进口货物保险合同不明确导致纠纷案 G公司以CIF价格条件引进一套英国产检测仪器,因合同金额不大,合同采用简式标准格式,保险条款一项只简单规定“保险由卖方负责”。一起到货后,G公司发现一部件变形影响其正常使用。G公司向外商反映要求索赔,外商答复仪器出厂经严格检验,有质量合格证书,非他们责任。后经商检局检验认为是运输途中部件受到振动、挤压造成的。 G公司于是向保险代理索赔,保险公司认为此情况属“碰损、破碎险”承保范围,但G公司提供的保单上只保了“协会货物条款”(C),没保“碰损、破碎险”,所以
我国A公司与某国B公司于2001年10月20日签订购买52500吨化肥的CFR合同。A公司开出信用证规定,装船期限为2002年1月1日至1月10日,由于B公司租来运货的“顺风号”轮在开往某外国港口途中遇到飓风,结果装至2002年1月20日才完成。承运人在取得B公司出具的保函的情况下签发了与信用证条款-致的提单。 “顺风号”轮于1月21日驶离装运港。A公司为这批货物投保了海运货物保险水渍险。2002年1月30日“顺风号”轮途经巴拿马运河时起火,造成部分化肥烧毁。船长在命令救火过程中又造成部分化
海上保险事故处理方法中较多采用的是保险合同双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索赔、理赔和追偿的和解方式。海事仲裁亦是在涉外海上保险争议中较常被采用的方法。但若以上两种方式均可时,保险各方当迅速采取措施,诉诸法院而采取海事诉讼方式。当然在海上保险事故的处理方法中,诉诸法院而采取海事诉讼解决纠纷的情形终是少数。海上保险人赔偿了被保险人的海事损失后,若为第三方责任,即依法取得代位求偿权,向第三责任方追偿。我国《海商法》、《财产保险合同条例》、《经济合同法》和《保险法》等均规定了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世界各国的海上保
共为您查询到其他下 40776 条内容
选慧择,会更好
买保险不花冤枉钱保险方案规划,一对一服务
省时省力,海量产品帮你挑
理赔服务,全程协助
下载慧择APP
投保、理赔更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