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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投保了5份人身意外险,但当张仙华不慎从五楼跌落致残后,她投保的五家保险公司中有四家向她发出拒赔通知。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来,保险公司认为,张仙华在投保前未告知已投保了其他公司的同类险种,并在收入和职业上未如实填写,使其错估了风险,因此不愿承担赔偿责任。 为此,张仙华以无理拒赔为由将金盛等两家保险公司推上了被告席。法院审理后认为,保险事故的发生纯属意外,并非由于张仙华未告知的相关事项所引起,因此判处两家保险公司支付张仙华人身损害赔偿总计81万元,并同时解除保险合同。
关键词语:失业保险 本文摘要:失业后拿着社保资料和个人证明资料到原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办理申请手续 网友提问: 因为公司裁员,我8月底被迫离开公司失业了。听说领取失业保险要到办事处填单子还要被推荐些不爱干的工作,就没去办。现在这么久了不知道那个失业保险还能去办吗? 回复: 失业后拿着你的社保资料和个人证明资料到原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办理申请手续,至于期限一般是3个月内
2007年11月底,保监会发布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向各派出机构、保险公司以及资产管理公司广泛征求意见。近日,记者从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CCISSR)主办的“中国保险偿付能力监管改革”圆桌论坛上获悉,关于保险集团的偿付能力监管(征求意见稿)近期也将出台相应的监管规定。中国保监会财务会计部财务监管处处长赵宇龙透露,“新规”更加注重全面风险管理,“这是监管理念上的转变”。赵宇龙说:“过去偿付能力监管全部由监管机构来完成,现在则要求保险公司自身也应该加强偿付
沈阳市民王女士在购买重大疾病保险后,不幸得了白血病住院治疗,但保险公司却拒赔。理由是“未如实告知”其曾得过冠心病,在填写保单时有故意隐瞒病情之嫌。“得冠心病是发生在几年前的事,而且在投保时已经好了,我觉得没有必要填写。再说得冠心病与得白血病有什么相干吗?”王女士提出了质疑。王女士能获得保险理赔吗?本期《法官说法》,记者请市法院民三庭法官解答投保人在保险时的告知义务。 投保重大疾病险后得重病 2005年11月8日,王女士与沈阳一家保险公司签订了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保险金额为5万元。双方约
孙师傅是合肥市一家汽车有限公司的司机。2007年2月份,他购买了交强险,并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肥西分公司购买了商业险。随后,他在重庆出事故,而人保公司至今却不理赔。孙先生咨询,这是怎么回事? 孙先生告诉记者,去年2月1日,他购买了交强险,并同时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简称人保)在肥西县的分公司购买了一份商业险,时间自2007年2月1日起,期限为一个月。 2007年2月3日,孙师傅在重庆出差时出了事故,他当即拨打人保公司的全国服务电话95518反映了情况。 孙师傅说,那次
盘点2007年十大理财关键词,“保险争议”也在受关注之列,其中重疾险的“保死不保生”成为焦点。《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已于2007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范》能否解决重疾保险争议中的所有问题?重疾险究竟怎么买、怎么赔? 《规范》减少理赔争议 2006年中国卫生统计年鉴的数据显示,医疗费用总支出占GDP的比重呈现逐年上升的 趋势,城市人均“医疗费用”支出1262元,在10年间涨幅超过200%。越来越多的人在拥有基本医保和合作医疗之外,将目光投向商业健康险。 重疾险的
同样都是医疗险,两家保险公司的赔款却相差数千元。近日,遭遇此事的刘先生向本报咨询。 刘先生分别在甲、乙两家保险公司购有医疗险,上月因病住院花费5583.7元。甲公司为此理赔5543元,而本应赔款4000多元的乙公司称,由于甲公司已赔付,只能给刘先生赔1500多元。刘先生颇为不满,“我花钱买了两份保险,就应该得到两份赔付。”“按照《保险法》中的损失填补原则,我们只能赔这么多。”乙公司的一位李姓理赔主管解释,刘先生的医疗险由津贴型和费用型组成。津贴型医疗险,是以就医天数给付津贴,可在多家公司
何女士是位家庭主妇。日前,她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说,2000年年底,她和丈夫各买了本市某人寿保险公司的5份重大疾病保险和1份附加住院医疗保险,每年1600多元的保费一直按时支付。今年5月,何女士突发心脏病,在李惠利医院动手术,住院治疗20多天,花去治疗费等7万多元。 “投保了七年,如今生重病住院开刀,保险公司却拒赔了,真让人想不通。”这些天,家住鄞州五乡的何女士拿着手中不能“兑现”的保险单,直叹气。 投保人:理赔遭拒有想法 何女士是位家庭主妇。日前,她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说,200
近日,有不少读者打来电话询问汽车保险的问题,为此,记者整理了相关问题,并咨询了保险方面的专家。 问题:购买了盗抢险的车被盗后可以立即拿到赔款吗? 答:保险车辆全车被盗后,要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实,并向保险公司报案,满3个月未查明下落,保险公司才会进行赔偿。 问题:我买了辆旧车,能否按购买时的价格投保? 答:可以,但是一旦发生事故,您将得不到足额的赔偿。因为修复时使用的是新零件而不是旧零件,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只能按与新车购置价的比例减除不足额投保部分,这样
日前,一份由科隆再保险公司发布的第四次重大疾病调查显示,尽管重疾险保单包括40种或更多种疾病,但是96.5%的理赔集中在常见的10种疾病上。这表明投保重疾险并非一定要贪大求全,投保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有针对性的保险产品。 可保疾病越来越多 今年8月,保监会出台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将6种发病率高的重大疾病列为必保范畴,即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冠状动脉搭桥术(须开
来沪经商的韩女士遭遇了一场离奇车祸,请雇来的专职司机开车,竟发生意外,被自己的车撞死了。由于车辆投了保,并在保险期内,所以韩女士的家属要求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黄浦支公司理赔,却遭到了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是,韩女士是被自己投保的车撞死的。由此,便引发了一场保险赔偿案。昨日下午,记者从浦东新区法院获悉,该案已被法院受理,近日将进行判决。据悉,这是沪上首例机动车撞死车主,第三者责任险免责赔偿的纠纷案。 从河南来沪的韩女士2006年4月14日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黄
车辆损失险几乎是每位车主必买的险种,也是车主最常用到的险种之一。但是在碰到一些车损险理赔问题时,如两车碰撞肇事者逃逸保险公司到底应不应该赔偿、车主在与对方签订了赔偿协议之后是否还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等,有不少车主还是不知如何应对。 还有的车主在处理车损理赔时,有一些不好的习惯,如出险继续行驶、不及时理赔等这也同样会给车主的理赔带来麻烦,车辆出险后应该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及理赔。 车险聚焦 找不到第三者同样可赔 赵小姐去年8月购买了一辆广本雅阁轿车,当时的车价是21.98万。购车后,赵
现在车主的保险意识越来越强,多数车主会为自己的爱车投保一份车险。但不少车主对于出了事故如何理赔却并不清楚。有的车主认为只要买了车险,所有的事故损失都应该由保险公司赔偿;有的索性把理赔委托给修理厂代办,究竟发生多少费用也不清楚,这些都是车主对理赔流程不了解造成的误区。 误区一:不计免赔可全赔 在投保时,不少车主会选择不计免赔险,目的是为了
这几天,中国大地保险的"车险省内中心支公司间通赔外部验收工作"正紧锣密鼓地进行,该公司的"赔案在险查询"服务系统也于近日正式对外开通。自2004年开始,车险已经成为保险公司的必争之地,现如今,投入车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越来越多,竞争也空前激烈。 一方面提升服务吸引客户,另一方面降低成本,已成为车险业务的两大趋势。 全程监督 透明公正保客户 在提升服务中,保险公司越来越注重客户的亲身感受,透明、公正的标准让客户可以更加安心。 6月27日,记者跟随大地保险公司员工来到其闸北理赔服务中
虽然许多财产在保险业发达的国家都可以承保,但由于保险技术等原因,我国目前对下列财产,大多数公司一般是不予承保的: 1、货币、票证、钻石及制品、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字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2、损失发生后无法确定具体价值的财产,如货币,票证、有价证券、 邮票、文件、帐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软件及资料、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3、日常生活所必须的日用消费品,如食品、粮食、烟酒、药品、化妆品等; 4、各种交通工具、养殖及种植物; 5、用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财产和出租用作工商业
如果家庭财产遭受火灾、盗窃等意外事故,自然灾害的损害,保户要做的几件事是: (1)首先通知公安、消防等部门前来施救、侦察,抢救损失财产; 家庭成员在必要时也要积极参与施救。财产被盗后不保存现场,不向当地公安部门如实报案,不在24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有人认为:"反正是保了险的财产,施不施救无所谓。"此言差矣。"家庭财产保险条款"明确规定:"因防止灾害蔓延或因施救、保护所采取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和支付的合理费用,保险公司也负赔偿责任"。所以,保户不用担心施救费用的
2007年3月,某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人陈某向某保洁公司介绍“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为20万元,如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发生意外,保险人将视情况赔付最高达20万元的保险金。 另外,“意外伤害保险”还可以附加承保“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如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发生意外,则该意外导致的医疗费用,保险人可按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予赔付。 听了陈某的介绍后,该保洁公司甚为心动,当天就为保洁公司的20名员工,向陈某购买了该保险公司的意外伤害保险单,并附加投保了“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并一次性交清了全部保费
案例: 顾女士于2005年购买商品房时投保了房屋贷款保险,其夫为这套房屋的主贷人。然而,天有不测风云,顾女士丈夫于去年突发脑中风,住院治疗,出院后瘫痪在床,几乎丧失全部劳动能力,无力偿还贷款。于是,顾女士申请理赔,却被告知由于其夫是因疾 病导致丧失全部或部分还贷能力,不属保障范围,不能获得理赔。当时保单上明明有死亡、伤残等条款,怎么就不能理赔了? 理赔方案: 很多人购买房贷险的时候都有和顾女士一样的想法,认为只要是买了房贷险,如果出现身体问题不能还贷,保险公司就会赔偿。实际上
保户买寿险的最终目的,是在事故发生时,或达到领取保险金年龄时,能够得到寿险公司的赔偿或给付。因此,为了维护您的利益,应注意以下事项: 及时联系,以书面形式通知寿险公司并提出给付保险金申请。 当被保险人发生疾病、伤亡等保险事故时,应立即通知寿险公司。否则保户有可能要承担因迟缓通知而致使寿险公司增加的调查费用。 当被保险人达到领取保险金的年龄时,保户为了自身利益,当然也应及时向寿险公司提出给付保险金申请。 准备好必需的申请文件。通常包括: 给付申请书; 保险单; 最
【案情】 李先生,48岁,2004年6月7日因“突发昏迷伴呼吸困难”急送湖北省新华医院治疗。6月18日因呼吸循环衰竭不幸身故,期间治疗费用32457元。 李先生身前于2000年4月在泰康人寿保险公司投保了“生命关爱重大疾病终身保险”保额5万元;意外伤害保险保额5万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保额 6千元以及住院医疗保险保额5千元。2002年8月,又加保了世纪长乐终身分红保险保额2万元,同时取消了原住院医疗保险改投附加世纪泰康住院医疗保险一档。 经查,李先生身故属实,也未发现投保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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