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意见》,因销售误导问题受到监管部门行政处罚、被监管部门下发监管函或者监管谈话等监管措施、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以及其他因销售误导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者造成系统性风险的情形,保险公司应对直接和间接责任人予以追究处罚,其中最重的纪律处分为开除。
《意见》规定,追责的人员包括直接责任人和间接责任人。直接责任人主要是对销售误导行为的发生起直接作用的有关人员,包括保险公司从业人员及营销员;间接责任人包括经营管理人员和其他间接责任人,具体指的是对销售误导行为及直接责任人负有管理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及部门负责人,以及对误导行为负有间接管理责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部门负责人。
慧择提示:保监会此次下发的公告将会在一定程度上遏止销售误导行为的出现。专家分析,此次保监局出台的政策将会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保险公司内部管理运作,促进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