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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外媒体8月29日报道,当地时间28日晚上,已失去热带风暴特征的“艾琳”进入加拿大。它在美国造成21人死亡,百万人失去电力供应,部分地区遭遇洪水灾害,估计损失高达70亿美元。但是,对很多人而言,危险并未完全过去。 当地时间28日下午5点,美国总统奥巴马就飓风“艾琳”发表讲话,他对遇难者家属表示慰问,并称“这个危险的风暴将继续带来暴雨。 据预测自然灾害经济影响的公司Kinetic Analysis预计,“艾琳”将给美国保险业造成约26亿美元的保险支出,低于一周前银泉公司预计的14
国新办30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向公众传递明确信息:社保卡今后可作为普通银行卡使用。 据悉,根据此前人保部和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主要通过在社会保障卡上加载银行业务应用实现。这意味着作为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社保卡在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社会保障卡基本功能的同时,可作 为银行卡使用,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 社保卡加载哪些金融服务? 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介绍,社保卡加载
对于升级版的社保卡,很多人都在期待当中,这次升级的主要就是人保部给社保卡加载了金融的功能,这就是意味着社保卡,以后也可以像银行卡一样,可以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记者昨日从安徽省人社厅、合肥市人社局了解到,对于新社保卡的发行还在设计当中。合肥的市民还得等等。 合肥换代200余万张 目前,合肥市共发放社保卡200余万张,这些老社保卡都将面临“升级换代”。“新社保卡如何换,我们还没接到文件,但是新社保卡的到来,将给市民带来极大方便”,合肥市人社局信息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
根据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国务院决定,从2011年起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将在四川125县,率先启动。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逐步解决城镇无养老保障居民的老有所养问题。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一是从城镇居民的
山东一家三口怎么买保险? 案例回顾: 我家在山东,家里三口人,孩子3岁多一点,家庭月收入1万多元。现在想买一份保险。但不知道该选择哪种险种好? 专家建议一: 如果父母有山东户口或者山东工作居住证,可给孩子交纳50元北京市少儿住院互助金。上幼儿园以后再花50元购买一份幼儿平安保险。 至于商业保险,首先给全家购买重大疾病险、意外伤害险和医疗险,重疾保额在10万到20万元之间较合适; 其次夫妻二人购买一些定期寿险,保险期限可以选择20年,以保障到孩子大学毕业,保额合计在40
购买寿险要留意的五项条款 人寿保险较为特殊,其保障对象是人的身体和生命,而且期限较长,合同复杂。投保人在投保时要注意寿险合同的一些特有条款,这些条款普遍适用于所有寿险产品,特别是以下五项条款: 一是宽限期条款。在分期缴费的人寿保险中,如果投保人未按时缴纳第二期及以后各期的保险费时(投保人如未缴纳第一期保险费则寿险合同一般不生效),在宽限期(一般为30天或60天)内保险合同仍然有效,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仍予负责,但要从保险金中扣除所欠的保险费。如果宽限期结束后投保人仍然没有缴纳保险
选购健康险有诀窍 对于刚刚进入职场的新人来说,工作压力较大,患病几率也不低。因此,大病险、定额保险、意外险比较适合他们,当疾病不期而至时,不仅为自己提供一份保障,也为家人减少压力。 三口之家对于购买健康险有个误区,经常把孩子作为投保的重点。其实,最应该购买保险的是家庭的经济支柱,因为整个家庭的财务主要来源于他们。所以,只给孩子买易得大病的保险就足够了,重点是给家庭支柱买足保险。 的护理型保险和保障意外的险种。一些专业健康险公司推出具有“健康保障+健康管理”功能的产品,购买了这样的
“月光族”如何选择意外保险? 对许多刚工作不久的小白领来说,可能都扮演过“月光族”的角色。由于薪水不高,每月房租(房贷)、交通、通讯、娱乐、人情往来、生活用品等各项费用一支出,银行卡上已所剩无几。如何才能摘去“月光族”的帽子,在理财的同时规避各类风险呢? 阳光人寿资深理财师夏阳分析,多数80后月光族认为自己赚钱不多没法理财,其实这是因为他们没有树立正确的消费观。专家建议,月光族一方面可以购买有储蓄功能的意外保险产品,既达到强制储蓄目的,又得到相应保障。另一方面,年轻人应利用年龄优势,
寿险理赔:返还保费+单利的理赔 [案例]30岁的刘先生投保了某保险公司的“太平一诺千金终身寿险”,附加“太平成长型年金保险”,保额为10万元,年缴保费3760元,缴费期20年。 刘先生在投保后的第六年缴费日前一天不幸身故。保险公司的理赔额是5年内所缴的保险费+单利,应该为3760元/年×5年=18800元,再加上每年2.5%的单利1410元,等于20210元(没有计入红利部分)。 其中,单利部分的计算公式为: 保险费返还=已缴保险费×(1×2.5%×已缴保险费经过天数/365
终身性医疗险价格昂贵,也是有理由的。不同保险产品的存在就是为了满足不同收入和风险偏好的人群。比如没有社保又是低收入的人最好还是每年花个几百块钱购买普通的住院医疗保险,但他们就没有必要去购买价格不菲的终身型医疗险。按保费最好不要超过年收入的15%计算就可以了。 但是现在社会上也已经有了不少富人,他们为了保证退休以后的生活品质不受影响,对保障的需求特别强烈,那么终身型医疗险可以说是非常适合的。保险其实与其它商品一样,属于一分价钱一分货。买不买终身型医疗险不能一概而论,每个人都应量力而行,毕竟
重大疾病保险投保示例 王先生,30岁,家庭美满,为自己购买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A款)。选择年缴20年,保险金额10万,年交保费10,400元,获得保险利益见表。 购买建议 重大疾病保险是客户在确诊合同所列重大疾病时,将一次性从保险公司获得理赔金额的险种。客户在选择购买重大疾病险时可以从四个角度来考虑: 纯保障型和还本型。二者在提供保障方面没有本质差别,前者只在发生重大疾病或者身故时进行赔付;后者在合同期满时,如果客户没有获得任何赔付,保险公司就会返还客户本金和一定的利息
寿险保单“以旧换新” 张女士今年51岁,15年前购买了一款为期20年的定期寿险,随着年龄的增长,她对购买的定期保单感到懊悔:眼看着保单马上就要到期,15年来约25000元保费除买了个放心,再没起到其他作用,她感觉这样的投资实在有点儿冤枉。其实,只要在保单里找到一项名为“可转换权益”的条款,就可以对保单“以旧换新”。 目前不少定期保险规定,在合同有效期间内,投保人可于合同生效满两年后任意一年的生效对应日将合同转换为公司当时认可的终身、两全或年金保险合同,转换后的新合同将于转换日开始生
长期寿险附加险保费并非固定不变 夏先生于2001年底投保了一份长期寿险,外加意外、重疾、医疗等附加险种。2006年底,他收到了保险公司寄来的扣款通知书,但因为此前每年金额都一模一样,因此今年他就懒得拆信,而是像往年一样在账户里预存了同样金额的保费。没想到过了段时间,他却收到了保险公司寄来的“未能转账”通知书。通知书上显示,因被保险人银行账户上余额不足,保险费自动转账未能成功。 夏先生致电服务热线,询问之下才知道,原来是由于夏先生的年龄增长,今年他需缴纳附加重疾险、意外险的保费标准都
小学生煤气中毒身亡获万元保险赔偿 日前,记者从保险公司了解到,清新县一民办小学二年级学生邓某与同伴张某在家中不慎煤气中毒,经医院抢救张某脱离生命危险,而邓某则救治无效死亡,此前邓某在保险公司投保了学平险。 接到报案后,该保险公司立即与学生所在学校及当地教办联系了解情况,迅速调查核实事故责任,仅用了半个小时就将12200元赔款送到死者家属手中,并对死者家属进行慰问、安抚。 新学期到来,今年清远多家保险公司在收取学生险保费前都会先下发《学生险告家长书》,学生或学生家长在缴纳保费前,要
业务员隐瞒年龄限制 投保人白交七年保费 据福山消协介绍,2000年刘先生在某保险公司给全家买了一份人寿保险,其中子女的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每年保费165元,这些年一直交着保费,直到刘先生交2008年保费时,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不能给子女交纳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保费,因为这份保险中的子女是指未满23岁的未婚子女,刘先生只有一个独生子,2001年就已满23岁,也就是前七年里白白交了一千多元保费。刘先生回忆说,业务员没有告知这些限制性规定。近日,刘先生向保险公司索要保费,而保险公司却让他找那
寿险投保人患肺癌索赔遭拒 被保险人王先生因被查处肺癌,申请9万元保险金。而保险公司却认为,王先生在投保时没有讲明十年前和三十年前所患过的病症,拒绝给付保险金。昨日记者获悉,中山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保险公司给付王先生“重大疾病保险金”9万元。 投保9万重大疾病保险 2002年7月16日,李女士与某保险公司大连分公司签订了《人寿保险合同》,合同约定被保险人为丈夫王先生。生存受益人为李女士本人,身故受益人为女儿。保单从2002年7月18日开始生效,投保主险和投保附加重疾险,保险期限是终身
白血病患者获赔终身寿险保险金5万元 原告于女士2003年4月投保了某保险公司的一款终身寿险产品,保险金额为5万元。保险合同规定,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于保险单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初次患有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一次为限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2005年3月,经诊断,原告患有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该疾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疾病,但保险公司以患者投保前曾做过骨髓穿刺并未将“骨髓增生活跃,大致无异常”的结果告知保险公司为由,拒绝支付保险金。因此原告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保险公司赔付5万元重大疾病保
违反寿险免责条款应如何处理 黄某某于2005年12月投保保额为4000元的99鸿福两全保险,年交保费480多元,每年准时缴费。今年3月初,他驾驶无牌无证的摩托车到营销部缴保费。途中不慎与一辆货车发生碰撞,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处理后的事故认定为:“双方对此事故负同等责任”。保险条款第六条责任免除,第四款: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内自杀;第五款: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现在我们有几种看法在争议:一是按现金价值退保;二是按所缴的保费退保;
寿险拒赔中同样未如实告知为何有胜有败 据媒体报道,在我国的寿险拒赔中,有七成是因为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相信买过商业保险的人,或多或少都听过“如实告知”这个词。一般在投保前,保险业务员都会问投保人一些过往的病史。很多理赔纠纷中,矛盾的焦点也在客户没有如实告知。 客户故意隐瞒病情,保险公司遭遇的是逆选择,属于受害方,而且这也对其他健康的投保者不公平;可有些隐性疾病,普通人难以发现,保险公司在投保体检时又未查出,到底应不应该赔呢? 投保人故意不如实告知败诉案 案例:2004年2月9
投保寿险隐瞒曾患抑郁症 坠楼身亡遭拒赔 父亲坠楼身亡后,7岁的孩子要求保险公司理赔,不料遭拒,于是向法院起诉。静安法院审理后,查明死者生前投保时隐瞒了患有抑郁症的事实,遂判决对原告诉请不予支持。 2004年10月下旬,波波的母亲为丈夫投保终身寿险,约定身故受益人为波波,保险金额10万元。 保险合同规定:“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当年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意外伤害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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