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了解到,自今年9月份开始,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行预缴费,预缴费时间为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逾期缴费,3个月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目前尚未续缴医疗保险费的,须在12月31日之前办理缴费事宜。未成年居民个人缴费金额为60元,老年居民和残疾人的个人缴费金额均为534元,低保人员的缴费金额为24元。其中,参保对象为学龄前儿童的,家长须携带孩子医疗证、户口簿、家长本人身份证、医疗保险费到户口所属县(市)区医保中心办理续费事宜;在校学生未在规定时间随学校集体缴费的,须学校开具学籍证明,由家长携带孩子医疗证,到学校所属县(市)区医保中心办理续缴费事宜。
慧择提示:年底都是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如果不及时续保,发生意外将无法获得保障。另外,老年居民、残疾人和低保人员须携带银行卡或储蓄存折等缴费凭证,到缴费开户银行、社区进行缴费,没有办理银行卡的人员可直接到户口所属县(市)区经办窗口进行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