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公费医疗制度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儿。笔者认为,在社会保障制度的“并轨”上,还应该更加有所作为,尽快推行社会养老保险“并轨”。在现行的养老保险体制下,我国对公务员和企业职工、广大农民并不是一视同仁。公务员无须缴纳养老保险费,只要到了退休年龄就可按在职期间的职位高低,领取在职期间工资一定比例的退休金;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虽已启动试点,但并无实质性进展,大都比照公务员退休金执行;只有企业职工和参加新农保的农民的养老在社会养老保险机制下运作。
无论是从促进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公平起见,还是从建立公务员及参公人员退出机制的“绿色通道”,改变公务员队伍“只进难出”,机构臃肿,人浮于事,不利于人才合理流动的弊端来看,当前改革公务员养老制度,让公务员都参加社会养老保险,进而推动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养老体制改革有实质性进展,都是很有必要的。
社会养老保险“并轨”已是大势所趋。我国自2011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社会保险法》,虽然暂未将公务员纳入社会养老保险的范畴,但规定公务员养老保险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嗣后有关部门声称公务员养老制度“肯定要改”、公务员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势在必行”,今年6月底,中国政府网发布的《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指出,“十二五”时期将研究制定公务员和参公人员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办法,期待这个办法早日出台,将公务员及参公人员都纳入到社会养老保险的范畴,使我国养老制度登上一个相对公平统一的平台。
慧择提示:南京市取消公费医疗制度,将有助于实现医保公平。养老保险“并轨”是大势所趋,以后公务员都将参加养老保险,这一举措推动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养老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