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不是听到过遇到过这些情况并为此伤神?2012年,中国保监会提出的两大监管重点之一诚信营销,将正确的寿险产品销售给合适的客户似乎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12月13日,分管寿险业务的新任中国保监会主席助理黄洪在一次研讨会上公开表示:“寿险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了。”黄洪说的“非改不可”,就包括上述这些误导式销售行为。
我们搜集了三种常见的容易被保险销售人员引导的投保误区,并请资深保险专家、太平人寿浙江分公司高级经理彭湃分析其中的利害关系。今后大家在投保时,可以参照自己的具体情况,避免踏入同样的误区。
误区
付了保费,整个保障期没有出险理赔,很多投保人觉得“划不来”。这种心理,也是不少人对于保险抗拒的一个重要原因。针对这种心理,一些保险公司推出了具有返还功能的定期寿险每年缴纳一定保费,若在保障期内身故,可获得对应的保额;若保障期没有发生理赔,则保险公司全额退还保费甚至还给出一定的增值。这种看上去是双保险的产品,吸引了很多不愿意真正为保险花钱的人。
比如,某返还型定期寿险的宣传单页上写着:投保人每月只需缴纳500元,15年共计存9万元,保障期为15年,若不出险,15年后本金全部归还,若身故或全残,最高还可得100万元赔付。
真相是怎样的呢?彭湃说,这种产品很有可能是由意外险重新包装而成的。目前很多意外险产品,20元保费可保5万元,换算下来花500元就可购买到保额125万元的意外险。从保费保额的比例上来看,上述返还型定期寿险并不比普通意外险更合算。
这还不是问题的关键,真正的问题在于,现在的返还型定期寿险一般分为10年、15年、20年、30年或保到50岁、60岁、70岁等约定年龄,随着年龄的增长,保障的需求会越来越高,但这种定期产品很可能在你最需要保障的时候就已经到期。在这种情形下,投保人之前购买的保险产品与普通的定期储蓄产品无异,到期后再无保障功能,而终身寿险就不存在这种问题。
并且,如果在保险期限内退保,终身寿险可以获得相应的现金价值,而定期寿险基本上没有现金价值。
慧择提示:保险销售误导在我国时常发生,保监会出台相关政策,并对相关行为给予严惩。另外,笔者提醒给孩子投保的家长,最好选择有保费豁免条款的产品。有这一条款的产品约定,万一投保的家长发生意外,给孩子购买的保险产品剩余期限的保费不用再缴纳,而保障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