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台每天能收到不少留言,其中有一个关键词特别稳定:
保单管理。
互联网时代,还要手工拉excel表做保单汇总,真不算方便。
可没办法,现在客户都要靠抢的,用户数据就等于资产,所以保险机构都不愿意共享,捂得紧紧的。
这就“苦”了用户,只能挨个查、挨个记录在xx保险公司xx平台买了xx产品。
保险实名制来了
也许是感受到了群众的“怨气”,银保监出手了。
6月4日发布了《保险实名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划下重点:
银保监准备建一个保险实名查验登记平台,给每一投保人生成唯一保险账户。
这个账户主要用来记录实名信息、保险消费信息。
实名信息包括:
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姓名
身份证件类型(无身份证,可提供户口簿、出生证明、军人证、长期居留证等有效证件)
证件号码
手机号码,要求必须是本人实名登记或者使用的手机号码(这是个大杀招,后面具体说)
保险消费信息,涵盖面就更广了,投保、保全、贷款、退保、理赔都有涉及。
直接摘文件原文给大家看:
第十六条【投保查验】保险机构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保险期间为7日以上且保险费总额为200元以上的,保险机构应当通过保险实名查验登记平台查验投保人实名信息和被保险人身份信息。第十七条【批改查验】保险期间不足7日或者保险费总额不足200元的保险合同,投保人申请批改后保险期间为7日以上且保险费总额为200元以上的,保险机构应当通过保险实名查验登记平台查验投保人实名信息和被保险人身份信息。保险期间为7日以上且保险费总额为200元以上的保险合同,投保人申请批改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保险机构应当通过保险实名查验登记平台查验投保人实名信息和被保险人身份信息。第十八条【贷款查验】投保人办理保单质押贷款,保险机构应当通过保险实名查验登记平台查验投保人身份信息。第十九条【退保查验】投保人申请解除保险合同,退保金额为1万元以上的,保险机构应当通过保险实名查验登记平台查验投保人身份信息。第二十条【理赔查验】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申请理赔、给付,理赔、给付金额为1万元以上的,保险机构应当通过保险实名查验登记平台查验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身份信息。
是不是有看到自己“淘宝账户”或“股票账户”的感觉?
说明一下:
1、以上信息都是保险机构帮你输入,不用自己输;
2、已经过期的保单,用不着登记;
3、目前保障期低于7天、保费低于200元的,也就一些按天计算的旅游意外险、航意险,按次计费的运费险了。
也就是说,基本所有保单,人身险的、健康险的、理财险的、财产险(家财险、车险等)的,统统都要登记。
不管你是线下买的、线上买的,还是通过电销买的。
哪些保险乱象将面临整顿?
那问题来了,银保监牵头建这样一个平台,想做什么?
这点文件开头就定了调:加强保险实名管理,规范保险业务行为,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信息实名和规范保险业务有啥关系?
其实挺好推理,实名的反面是不实名。
有小伙伴可能震惊了,现在买保险不都要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这难道不算实名?
当然算的,但你仔细分析文件里提到的实名信息:
1、除了证件号码和姓名,还特别强调了手机号,且明确必须是本人实名登记或者使用的手机号码。
2、除了投保人信息要实名,被保险人、受益人也要,包括法定受益人
Ps:法定受益人,包括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些都要实名,估计很多人不会愿意,银保监这是要引导用户“指定受益人”?
调整有何深意呢?
我们简单为大家分析下。
1、手机实名
这样强调是有原因的。
为了避免销售误导,监管规定了,用户投保(主要是一年期以上产品)后,保险公司必须做电话回访,以确认客户对保险里的各项条约都理解清楚。
那一些心里有鬼的业务员为防止穿帮,会将客户的电话填成自己的,客服回访时就一律回答“是”。
电话填自己的,还能防止用户被“抢”。
目前获客成本高,增员甚至成了保险公司冲保费的重要方式(完不成业绩指标,代理人自掏腰包买或发动亲朋好友买)。据银保监数据,截至2017年底,我国保险代理人数已高达806.94万,保守点,按每人200块保费算,也有16个亿……
竞争这么激烈,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中介机构之间互相抢用户一点不意外。
尤其是保险公司,总希望把保险经纪公司、代理公司手里的客户都拉过来最好——
既不用付佣金,还可以做二次开发销售,像某安,旗下车险的用户就会导给旗下人身险、健康险公司。
文件对中介机构提供虚假信息进行了限制
中介机构可不想白干一场,就把客户电话填成自己的,防止客户退保去买别家的。
2、投保人/被保人/受益人都要实名
这个作用就大了。
一是防范假保单。
新闻报道很多,随便截几个,大家感受下:
二防范有人利用保险洗钱,不想教坏小伙伴,具体细节不展开讲了。
三是防范有人在受益人上做手脚。
像之前就有一些无良业务员偷偷将客户保单的受益人改成自己,经过监管整顿后,这种现象很少见了。
所以,买保险可不是付了钱就完事了,拿到保单后,最好将关键信息完整过一遍,我们写过攻略,戳这里可复习。
银保监的大招:建立保险行业的“银联”系统
从我们的感觉看,除了要整顿以上乱象,方便行业监管。
银保监其实有更深的思考。
事实上,目前保险公司不仅用户投保信息未共享,核保、理赔系统也未打通。
反观银行,银联早在2002年就成立了,银联跨行交易清算系统建立起来后,各家银行的系统实现了互联互通,进而使银行卡得以跨银行、跨地区和跨境使用。
可以说,银行成长为今天的巨无霸,和银联功不可没。
瞅着巨大的行业规模差异——
2016年末,银行业共有155.5万亿人民币存款,而2016年保险业总保费收入仅有可怜的3.10万亿……一直做“小弟”,银保监相信心里急得很。
那回到保险实名登记管理平台,银保监想做的就是:促进行业信息共享,建立保险行业征信系统。
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可能未必愿意,毕竟大数据时代,数据就是资产,可以进一步挖掘的空间很大。
但对用户来说,就是好事了。
保险信息实名,对我们有啥好处?
我们认为,至少会带来以下利好:
1、保单管理
虽然文件没有明确平台是否会对用户个人开放。
但从文件看,银保监并未将平台设计成一个单纯的用户信息验真平台,而要求保险消费信息也必须更新上去。
我们认为,那从服务用户的角度看,这些信息向用户开放,只是时间问题。
知乎有从业人士透露:“其实这个系统已经建立了,之前也小范围测试过,输入个人信息后,可以查到所有自己购买过的保单。”
这对那些发愁保单管理的人,是个解脱。
尤其全家都有买保险的,自己手工拉excel,数据容易出错不说。
还得定时管理,尤其是一些一年期的意外险、医疗险每年都得替换。
有了官方系统,输入个人信息后,就能查到所有自己购买过的保单,无疑方便省事多,不至于出险了,家人连保单都找不到……
2、防范骗保、恶意带病投保,降低逆选择风险
当然了,对于那些想骗保的,就不是啥好事了。
虽然保险公司已经在共享黑名单,但有一个随时能查阅的系统,还是会方便许多。
想骗保的,往往会在A、B、C家同时投保,因为A、B、C的系统不共享,利用信息不对称,保额还是蛮容易做到很高的,或者拿到“更理想”的核保结果。
如果今后核心的信息,包括异常投保(保额超过一定数量,自动预警)、核保、理赔信息都放在明面上,为了特殊目的而投保的人,腾挪空间会小很多。
用户提供虚假信息,将被纳入失信行为名单
假赔案少了,对于诚实的投保人来说,有可能享受到更好更优惠的保险服务。
这还真不是我们脑洞大开。
3、谁来建平台?
据业内推测,银保监可能会委托“中国保信”来做这个保险实名查验平台。
中国保信全称为“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
隶属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归保监会管理,是国内首家保险大数据公司,于2012年筹建,2014年正式对外发布,由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公司出资20亿元成立。
据一篇名为《中保信数据平台》的文章介绍,中国保信目前正在搭建车险的信息共享平台。
除此之外,还在搭建和试行农险、健康险、中介等业务的平台。
针对健康险的一个重要规划是——
打破保险公司、消费者、医疗机构、体检机构之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也就是说,可能以后你在医院开过什么药、看过什么门诊、因为什么住院过、历年体检情况、在各大保险公司的投保、核保、理赔情况,在这个平台就能一键查询到。
这就很可怕了。
很可能改写中国保险行业。
我们说过,中国保险是宽承保、严理赔——因为前期调查成本太高,一般到理赔阶段,保险公司才会认真调查你。
而重点调查的也就是社保、医院、体检机构等的记录。
那如果投保前,保险公司就能较低成本地掌握到这些数据,中国保险向欧美等发达保险市场看齐,走“严承保、宽理赔”的模式,完全有可能。
所谓“宽理赔”,即该赔的,不能惜赔;可赔可不赔的,选择赔付;损失金额大暂时难以确定的,可申请预付赔款,这就是所谓的“宽理赔”。在整个理赔过程中,不会有太多的讨价还价。“严承保——宽理赔”模式使保险公司既把住风险“人口关”和“出口关”,而且更能得到客户心理上的认同。来源:《香港保险公司重视理赔,严进宽出》
我们也挺赞同严进宽出——买保险不全是为了理赔,但买了却赔不了,这比一开始就告诉用户“你不能投保”,打击更大。
尤其是像寿险、重疾险,一保就保个20、30年甚至终身,届时来拒赔,即使保险公司占理,经媒体一宣传,对行业形象也是巨大打击。
当然了,也不是说带病就不能投保了。
以上信息真的打通,一些被“误伤”拒保的用户,比如资料准备不全,甚至错误提供的,反而有机会成功投保。
我们说:罗马不是一天建成
保险信息实名,我们是非常赞成的。
但我们感觉,也不能太乐观。
毕竟要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第三方网络平台等放弃既得利益,会挺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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