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房地产作为投资品时,价格由投资风险、收益主导,上升及下挫没有极限;当房地产作为消费品时,其价格受到消费群体与收入等因素的制约。中国房地产之所以脱离房价收入比的约束,如火箭般蹿升,就是投资主导的结果。
中国目前虽然实行紧缩的货币政策,但负利率不仅没有缩小反而日益扩大,明紧暗松的货币政策与通胀预期给房地产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美国由房地产泡沫破灭引发了次贷危机、日本房地产泡沫破灭导致了经济二十年来一蹶不振,都是楼市失控酿成经济危机的前车之鉴,给世人留下了惨痛的教训。我们不能再任由房地产泡沫继续扩大而贻害子孙后代。由此,拟定房价涨幅控制目标较之控制CPI更具民生意义,这将切切实实促使各级地方政府在楼市调控上像抓“菜篮子”那样“动真格”。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11月,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7.7%,环比上涨0.3%,这已是房价连续三个月环比上涨。与此相伴的是,11月以来,“地王”遍及武汉、杭州、温州、南京等多个二线城市。而央行15日发布的问卷调查报告显示,45.2%的城镇居民倾向于“更多投资”,而在各主要投资方式中,“房地产投资”以26.1%的相对高值继续成为居民投资首选,这预示着一年来中央“坚决遏制”的住房投机性需求有再次反弹暴发的可能。随着地价再度走高,社科院绿皮书所言的“房价报复性反弹”已不再是杞人忧天。
面对房地产市场的严峻事态,楼市的“第三轮调控”应当纳入议事日程。而新一轮调控举措,房产税之外,笔者以为,政府成功抑制菜价过快上涨的一些有效举措,颇值得楼市调控借鉴,比如将控制房价涨幅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
从国家统计局的最新数据看,此前作为CPI中涨幅最大的鲜菜价格涨幅,11月已由10月的31.0%下降至21.3%。菜价迅速回调,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各级政府“动真格”了。而促使其“动真格”的深层动力在于,我国现行的各级政府政绩考核规则中,有“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更重要的是,中央在每年的年度工作计划中都会有CPI控制目标,而在CPI统计权重中食品价格占比高达三分之一,且常常是每年引起CPI波动的第一主因。如此一来,菜价与官员的政绩挂钩后,各级政府自然会对控制菜价非常上心,甚至动用了一些颇具争议的行政干预价格手段,其效果也就自然立竿见影。
可是,在房价不断上涨过程中,某些政府官员不仅可以通过“土地财政”轻易获得政绩,所以在贯彻中央对楼市调控的政策过程中,如果没有好的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某些地方政府就很难“动真格”。尽管在今年4月的“国十条”中有“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追究责任”的提法,问题是对房价问责制一直没有出台相关可操作性细则,致使某些地方政府对“国十条”等中央文件贯彻执行不力。
有鉴于此,为落实“国十条”中的“房价问责制”,有必要尽快出台可操作性的细则。岁末年终,中央和地方政府制定明年工作计划过程中,在拟定2011年度经济增长目标、CPI目标、增加就业等目标的同时,应当制定房价涨幅的调控目标,近几年房价涨幅过大的城市尤其应当如此。
在前一段时间遏制农产品价格过快上涨的过程中,严厉惩处相互串通、恶意囤积、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以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等行为,是一个有效举措。目前,投机炒作农产品已经被界定为违法行为,而住房同样作为人们生活的必需品,所以,理当将房地产市场的投机炒作列为明文禁止行为,对囤地捂盘、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以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等行为予以惩处。当前形势下应当明确,住房只能用于居住,而不能用于投机,由此逆转楼市供求关系及市场预期。
富裕人群仍将房地产视作最重要的投资品种,以及根深蒂固的买房成家观念。中国的房地产调控,目的是剥离房地产的投资属性,但革命仍未成功,此时以过于乐观的态度轻佻地面对此次房地产调控,对中国经济结构转型的艰难程度认识不足,最终会延误中国房地产调控的进程。下一步政府应该设法禁止楼市的投机炒作,具体措施怎么细化,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当然需要谨慎、妥善考虑,这确实要求高度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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