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基数
2016年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吉政函〔2015〕102号)文件执行, 长春市区最低工资标准1,480元/月,其他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1,280元/月(文件附后);最高缴存基数暂执行23,335元/月的标准,超过23,335元/月的待2015年全市在职职工平均工资标准公布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调整;铁路系统职工按沈阳铁路局相关文件执行。
缴存额度
85元≤缴存额≤2578元
慧择提示:上文就是2016年长春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介绍,据最新政策了解,长春市区最低工资标准1,480元/月,其他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1,280元/月(文件附后),最高缴存基数暂执行23,33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