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调动工作并户口迁出泰安行政区域的,职工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手续。需要提供新单位接收证明、户口迁移证或外地户口户籍证明、身份证,以上均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再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式两份并加盖原单位公章。
(二)职工在泰安行政区域内因工作变动调出单位的,应及时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需要提供《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一式三份同时加盖原单位和新单位公章,到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办理转移手续。
慧择提示:泰安公积金转移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在本市进行转移,这时候需要提交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到新单位办理转移手续,一种是迁出泰安行政区域,这时候需要提取账户余额并办理销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