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6日下午,解读《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闻发布会在市政府大厦会议室举行。发布会上,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孟繁浩介绍了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的六条新政以及一系列便民优惠政策。
这六条新政分别是:放宽贷款准入条件,将贷款申请的准入条件调整为6个月。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工作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降低贷款首付比例,公积金首套普通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下调为20%,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80%。公积金二套普通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下调为30%,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70%。
提高贷款额度,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50万元。
开展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本地购房贷款业务,职工异地缴存公积金在枣庄购房,具备枣庄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在枣庄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农民工可缴纳住房公积金,城镇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应该缴存住房公积金,将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范围。
慧择提示:枣庄公积金异地买房是否可贷款?2015年枣庄市已经放开公积金异地贷款买房的政策,职工在异地缴纳住房公积金,只需具备贷款的条件,就可以到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