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在本市调动工作住房公积金如何处理?
职工在本市调动工作时,调入单位持职工转移关系申请办理转移手续,中心服务厅开具《住房公积金转移证明》,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新单位。
2、职工调入本市工作住房公积金如何处理?
职工调入本市工作,调入单位到中心服务厅为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中心根据单位提供的职工原单位名称、所在城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账号,出具《住房公积金转移证明》,由调动职工转交调出单位,由调出单位通过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销户提取手续,并将资金汇款至中心指定的存款账户。
3、职工调出本市工作住房公积金如何处理?
职工调出的,单位带《淄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附调出证明、调入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转移证明》,交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办理销户提取手续,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汇至调入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慧择提示:淄博公积金转移分为三种情况,如果职工在本市调动工作办理转移手续时,需要到管理中心开具转移证明,再转入到新单位;如果职工调入本市工作,需要设立新的公积金缴存账户,并将原来的账户进行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