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材料
单位应完整、规范、准确填写《许昌市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印章。
(二)办理程序
1、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持上述申请材料到市直服务大厅或县管理部申请办理;
2、市直服务大厅或县管理部业务操作员对申请材料审核后,在确保职工是封存状态下,方可办理转移手续并存档。
慧择提示:以上是对许昌公积金转移怎么办理的介绍,账户转移,职工缴存账户应处于封存状态,按照业务提示,核实职工实际缴存年月。内部转移各单位职工可以直接做转移业务,不需重新设立个人账户;跨机构转移业务,职工转入的单位需先设立转入职工的个人账户,后做转移业务,即合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