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8月底发布公告称刘汉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选出新董事长后,昨晚金路集团再度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宏达 (集团)有限公司与德阳市国资委全资子公司德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订 《授权委托书》,约定宏达集团将所持金路集团股份3133.6万股的相关股东权利授予德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代为行使。同时承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承认德阳国资作为金路集团实际控制人的地位。
今日开盘,金路集团股价先涨后跌经历急速过山车,后保持平稳上涨,截止发稿,报5.8元,涨幅2.84%。
授权委托截至明年底
金路集团公告称,17日,公司控股股东宏达集团与德阳市国资委全资子公司德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完成签署《授权委托书》。约定:为保持公司的稳定和发展,宏达集团将所持金路集团股份3133.6万股的相关股东权利授予德阳国资公司代为行使;同时承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承认德阳国资公司作为金路集团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并在金路集团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它经营管理活动中,宏达集团不实施任何可能影响德阳国资作为金路集团实际控制人地位的行为;该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2013年9月13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经合并计算,宏达集团授予德阳国资公司代为行使的金路集团3133.6万股和德阳国资公司自身持有的金路集团股份2155.6万股,德阳国资公司可实际支配的金路集团股份表决权共计5289.2万股,占金路集团总股本的8.68%,超过其他任一股东所持金路集团股份表决权数,并超过金路集团前10名股东(截至13日)中其余8名股东所持股份表决权数之和。德阳市国资委通过其独资子公司德阳国资公司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刘汉被抓引高层洗牌股价跳水
今年3月20日,金路集团紧急停牌。3月21日,金路集团紧急发布公告称,“公司未能联系上董事长刘汉。”经证实,公司前董事长刘汉已因涉嫌包庇其弟被警方控制。
金路集团此后于8月15日公告称,因刘汉连续2次以上未出席公司董事局会议,也未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局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刘汉不再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局董事、董事长及董事局专业委员会职务。
随后在8月31日,金路集团再次发布公告称,公司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刘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董事局成员的议案》,刘汉、刘镝、彭朗不再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局董事,张昌德、李克明、刘德山正式被选举为公司第八届董事局董事,公司其他董事人员无变动。张昌德同时被董事会选举为公司第八届董事局董事长。
金路集团上月公布今年上半年业绩,上半年金路集团营业收入为9.35亿元,同比下降13.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877.27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1293元。上半年整体业绩处于四川上市公司亏损前列。
慧择提示:金路集团因为其前任董事长被警方控制一事股价出现大跌,再加上上半年连续出现亏损,金路集团与德阳市国资委全资子公司德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完成签署《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