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失业保险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单位缴纳1.5%,个人缴纳0.5%。

  从2016年1月1日起,常州市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统一从3%下降为2%,其中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2%下降为1.5%,个人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比例从1%下降为0.5%。

  据测算,这次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共29个月,全市可为企业和职工减负近10个亿,其中市本级减负5个多亿。

  据悉,常州市在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的同时,还将积极实施失业保险扩大支出试点工作,加大对职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基金、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的扶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