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前,常州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总人数23867人,全市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水平1207元。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参保人员仍然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费是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出。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为:
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均缴费基数40%确定;
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均缴费基数45%确定;
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均缴费基数50%确定。
失业保险金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
目前,我市市本级和武进区失业保险金发放最低标准为949元/月,最高标准为1770元/月;金坛区和溧阳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最低标准为871元/月,最高标准为1600元/月。
此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继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无需缴纳。目前,我市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基本医疗保险费人均每月330元。
慧择提示:根据《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按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期限确定,每满1年可享受两个月失业保险金,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