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双独生二胎政策在2014年正式实施,这意味着当地市民在满足一定的条件后就可以生育二胎,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我国的老龄化现状。

  2014年2月25日,新修订的《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3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也意味着沪版单独二胎政策落地尘埃落定。此次表决通过的《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对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最大的调整在于将单独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规定从农村居民扩大到全市户籍人口。

  据了解,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中已经有相关条款对本市农村单独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孩子做出了规定,条例修正案则对此作出修改,明确“一方为独生子女且一方为上海市户籍的夫妻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此外,根据条例修正案规定,今后有资格生育二胎的全市户籍人口,由原来的“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夫妻修改为“一方为独生子女”。同时,原来的“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可获二胎生育资格也随之调整,修改为“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且一方为独生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