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险容易理赔难是当下我国车险行业的诟病,其中,在车险理赔中无责方理赔难的问题尤为明显,笔者认为,对无责方的理赔规则是保险公司单方制定,流程设计的三种理赔途径都是保险公司为了便于内部管理而设计的,不利于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显失公正、公平。这一现状也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为规范财产保险公司车险经营行为,切实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保监会已经制定印发了《机动车辆保险理赔管理指引》,依法对保险公司车险理赔实施监督检查,并向社会公开《指引》的有关执行情况。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2011年公布并实施的《机动车辆损失险代位求偿索赔指引》,要求保险公司应积极协助被保险人向责任对方(责任对方是指在事故中对被保险人负有赔偿责任的当事人)进行索赔;如果责任对方怠于请求的,被保险人可以按照《保险法》第65条的规定直接向责任对方保险公司索赔;被保险人也可以选择直接向投保保险公司索赔,并将向责任对方请求赔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公司(即“代位求偿”索赔方式)。

  保监会不断采取监管措施,以及“代位求偿”机制的进一步实施,为有效解决车险理赔难提供了制度和政策保障,如果保险公司能够切实有效执行,前面所谈在车险理赔中无责方理赔难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保险公司应认真贯彻执行保险监管部门和保险行业协会的各项规定,这样既方便了被保险人索赔,又切实维护了被保险人利益,同时也提升了自身的信誉。

  再次,保险监管部门和保险行业协会通过建立车险理赔纠纷投诉和调处机制,加强对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加大对损害消费者利益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实行工作责任追究制。把拖赔、惜赔、恶意拒赔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对保险公司推诿、敷衍、拖延办理保险消费者投诉事项,造成严重后果的,在处理直接责任人和主管人员的同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将处罚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引导消费者理性选择保险公司。

  最后,保监会把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工作思路上更加突出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这个核心,在工作部署上更加突出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这个重点,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

  综上所述,针对我国当下车险行业普遍存在的车险理赔难的问题,保监会及时制定并引发了《机动车辆保险理赔管理指引》,我们有理由相信,通过保监会、保险行业协会和保险公司的齐抓共管、群策群力,车险理赔难必将成为历史,我国的车险行业一定会朝着健康的方向稳步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