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日前,广西保监局出台五项措施加强车险诉讼案件管理,重拳治理车险理赔难,即建立车险人伤理赔服务人员专职制度、车险人伤住院探视制度、车险诉讼案件指标监测体系。
一是建立车险人伤理赔服务人员专职制度。要求辖内财产险公司按照保费规模、地市级机构数量等标准配置具有医学和法学背景的专职人伤理赔服务人员,强化服务人员队伍建设。
二是制定严格的车险人伤住院探视制度。要求产险公司在接到车险报案后5日内对住院治疗的伤者进行现场探视,送出人文关怀,进行理赔指导,杜绝中介包办赔案。
三是建立车险诉讼案件指标监测体系。创设“车险千万元保费理赔诉讼案件发案量”“车险理赔诉讼赔款占比”“车险理赔诉讼案均赔款”等监测指标,并定期披露,倒逼公司提升车险理赔服务质量。
四是明确参与调解时限要求。要求公司主动参与纠纷调解,接到调解材料后,3-10个工作日内向调解部门反馈调解方案,加快纠纷调处进程。
五是建立出庭应诉制度。辖内法院审理的案件,公司原则上应派人出庭应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重大案件,应由被诉保险机构负责人或者理赔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防止恶意炒作。
慧择提示:广西五项措施治理车险“理赔难”,首先是建立车险人伤理赔服务人员专职制度、车险人伤住院探视制度,让车险理赔更专业,更人性化,然后是明确参与调解时限要求,建立出庭应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