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保险业务已经不局限在传统的面对面保险了,近来互联网成为保险业发展业务的营地。尽管保监会目前正在对互联网保险进行监管,但是没有对打折赠礼等进行限制,并且网销保险打折让利已经成为保险业务发站内信的趋势。
截至去年底,国内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公司已达60家,过去三年我国互联网保险保费规模从32亿元增长到291亿元,在这一过程中,互联网营销打折、送礼等现象屡见不鲜。不过,这些看似平常的促销行为却涉嫌违反了行业监管规定。2009年实施的新《保险法》第116条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中不得“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征求意见稿》未对网销促销进行限制,主要还是由于这一块监管的难度比较大,互联网保险是一个成本透明化的销售过程,而这种让利消费者的保险销售将成为一种发展趋势。”有业内人士指出,以网销一年期意外险为例,由于没有业务员的销售成本,通过大数据支撑保险公司对于理赔也可把控,因此就可以降价三成。
据了解,保监会在年初拟对互联网保险返券送礼的现象予以放行,同时对让利比例设限,如赠送与保险直接相关的物品等,累计不得超过对应保险产品总保费的5%,仍不得以现金或同类方式向投保人返还所缴保费。而对于满足要求的风险保障型和长期储蓄型保险,险企促销相关成本累计不得超过保费收入的10%。
慧择提示:为了促进保费的增加,吸引更多的消费者进行投保,互联网保险公司对保险进行打折吸引眼球已经成为趋势,保监会对此现象目前并没有进行监管,也没有对其进行限制,后期随着互联网保险的进一步发展可能会出台相关监管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