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尽管保监会对互联网保险销售的打折赠礼等活动没有做出限制,但是对于互联网保险的销售细节却进行了严格把关,在尽全力堵截网销误导,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征求意见稿》对互联网宣传及信息披露等方面严格把关,保险公司在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时,除了要在销售页面以不小于产品名称字号的黑体字列明公司经营区域范围;对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等均不在公司经营区域内的客户,保险公司还必须通过有效途径提示可能存在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在产品信息披露上,《征求意见稿》要求保险公司在官方网站首页进行明确信息披露,包括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网站及网址、合作机构名称、合作方式、合作期限等;互联网保险产品信息、售后服务及消费者投诉方式。
而在产品宣传的细节上,对字体以及风险提示等也进行约束,如通过互联网销售分红险、投连险和万能险产品,要求必须在产品销售页面显着位置以不小于产品名称字号的黑体字标注收益不确定性等。此外,对互联网保险在线服务体系也提出了时效要求,如通过合作机构网站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退保流程也由此前意见稿的5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
一位业内人士对此表示,监管层在产品销售、理赔等细节方面规范得比较细致,主要还是为了减少消费误导现象的产生;同时也为了减少理赔等服务环节产生的投诉与纠纷,应该也会起到一定的效果。不过对很多信息披露的字体字号都要做出要求,也可能导致相关网页及保险产品说明比较混乱。
值得一提的是,1月意见稿所涉及的“保险公司通过合作机构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应实现集中收付,合作机构不得代收保费”在《征求意见稿》中已删除,不过提出保险公司要对合作机构违规行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慧择提示:保监会出台的《征求意见稿》对互联网保险产品的名称、产品信息、售后服务以及消费者投诉方式等都进行了严格把关,要尽全力把互联网保险销售的误导堵截在摇篮里,杜绝误导发生,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