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保险业的发展一直是持快速的趋势,保险业的发展前景是一片大好。然而一些从事保险行业的离职人员打起了非法销售基金的主意,为此保监会表示如有发现必将严惩。近日,山西保监局发布公告称,在部分省市发现个别保险机构营销员或离职人员涉嫌非法销售基金等非保险类金融产品,导致客户资金受损。
某保监局人士表示,目前保险营销人员销售基金产品存在两类问题。一是营销人员销售基金产品没有基金销售的相关证件和资格,主要以“引荐”、“推荐”等名义销售基金,专业性欠缺,容易引发销售误导;二是近期发现部分营销员打监管擦边球,销售私募基金等,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
上述保监局人士称,近期也发现,部分营销员打着保险公司的旗号销售私募基金,而保险公司销售私募基金目前还无法界定是否合规。
“目前的监管大环境是"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即不管"。《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只能在核定范围内经营业务,对于私募基金等非保险业务,并不适用于《保险法》,也就无从监管。所以营销员私下以个人名义卖私募基金应该没问题,但不能以保险公司名义卖私募基金。最关键的问题是,在实际操作中,营销员到底有没有以保险公司的名义销售私募基金是很难判断的”。
慧择提示:小编提醒那些已经离职的保险人员可不能非法销售基金等非保险类金融产品,从而导致保险公司客户资金受损,同时也不能以保险公司名义进行交易,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