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7日在京召开的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国宗教教职人员纳入社会保障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在自愿基础上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6.5%,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89.6%。
据介绍,为妥善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2010年2月,国家宗教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民政部、卫生部下发了《关于妥善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意见》,并部署各地开展宗教教职人员社保工作。截至目前,符合条件的已全部纳入低保和五保供养保障范围,做到了应保尽保,实现了社会保障体系对宗教教职人员的全覆盖。
国家宗教局局长王作安表示,将宗教教职人员纳入社保体系,使其享受与其他公民同等的待遇,是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具体体现。宗教教职人员纳入社保,减轻了经济负担,解除了后顾之忧,能够更加潜心研究教义、履行教职、从事教务,有利于教风的改进和宗教的健康发展。
慧择提示:目前中国宗教教职人员纳入社会保障工作已经完成,社会保障体系对宗教人员实行全覆盖,以后教教职人员也可以领取社保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