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打击保险行业的一些不规范行为,保监会今日发布处罚公告,广西保监局于2012年9月对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2011年至2012年7月,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虚构保险代理业务并提取代理手续费,共涉及保费3497137.89元,虚列手续费支出451831.58元,对保险行业的发展产生了极为不利的影响。
处罚公告称,班景敏作为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工作人员,直接参与并实施上述违法行为,对该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广西保监局决定对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班景敏是上述违法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广西保监局决定对班景敏作出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慧择提示:保监会对于天安财险广西分公司的处罚,体现了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有利于保证保险行业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稳步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