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28万人率先受惠
今年9月,国务院下辖发改委等六部委联合发文,推出《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承办方将通过招标等办法选定商业保险机构,招标内容主要包括具体补偿比例、盈亏率、配备的承办和管理能力等。中标的商业保险机构将为城乡居民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直接先让医疗机构支付费用。
我们了解到,这是国家首次将商业保险机构纳入到居民社保理赔的范围中来。这样的商业险企与地方医保部门合作的大病保险模式,在湖北襄阳市已经开展了两年多时间。
“2012年3月,我们与阳光保险公司合作,尝试探索了新的大病保险模式。”湖北省襄阳市医保部门的工作人员介绍,“襄阳模式”的具体操作方式为,由襄阳当地医保基金筹资每年每人20元,城乡居民不需再出资便可获得大病保障,只要患者支付合理费用超过3万元,超出部分由阳光保险按一定的比例支付,支付封顶为9万元。“简单说来就是,我们用居民医保里的钱帮他们买一份商业保险,他们即可享受商业保险和社保的双重理赔。”襄阳市医保部门的官员解释,这样的大病保险模式可以打破医保定点赔付的限制,即便患者不在指定医保医院就医,也一样能获得理赔金。
“襄阳模式”3年内不断完善:大额补偿限额从2009年的3万—8万元逐年提高到2012年的3万—9万元,未来有望逐步提高至15万元;参保人员从2009年的22万人逐年提高到2012年的28万人;4年承保100万人次,实现赔付人数过千。
阳光人寿湖北分公司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0月,“襄阳模式”已经惠及襄阳大部分城乡居民,累计承保超过28万人,已为2000余人提供赔款940万元,赔付率达82%。
居民:12万手术费自己只掏3万元
“这样大的手术我们只花了小部分钱,真是想象不到的福利。”襄阳市民翟先生昨日在与我们谈及“襄阳模式”的大病保险福利时大为感叹,他是第一批享受到这份福利的居民之一。
由于先天性心脏病,翟先生1岁的女儿在今年6月住进了解放军北京军区总医院进行治疗,经过手术和治疗康复出院后,翟先生背下了12万元的巨额治疗费。谁知,回家后不久,翟先生就领到了襄阳市襄城区医保部门报销的3万元,以及阳光人寿湖北分公司襄阳中心支公司支付的6万元理赔金,这让翟先生喜出望外。
“刚开始,我们没指望医保能报销。”翟先生说,由于女儿病情严重,家人并没有选择在襄阳当地就医,而是前往北京医治,这样的跨地区看病以往是不可能报销的。“如今,不仅赔了,还赔了所有花费的75%,真是有些吃惊。”
慧择提示:湖北重疾险“襄阳模式”取得很大的成功,有望在湖北省内推广。新政策实施后,广大居民可享受大病医保的优惠政策。我们了解到,在《意见》新政的推动下,湖北省政府在各地市州下达了指导意见,在各地政府依据实际情况制订细则,将涉及如何与保险公司确定保障方案、医保基金结余多少、用来购买商业保险的资金占比多大等等问题,“襄阳模式”也将成为其中重要的参考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