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匆匆,从新《保险法》正式实施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三年的时间,那落实的情况怎么样?当时明确的一些条款、制度,如明确财产转让理赔、新增不可抗辩规则等,这些是否都已经落实到位?实施过程是否遇到阻力与障碍?
此次,新《保险法》落地云南三周年之际,本报以行业变化为背景,特走访省内监管者、行业高管、业内人士、资深律师等来解读他们三年来所经历的保险市场的变化。
“当前云南保险业站在新的发展起点,进入厚积薄发的新时期,在这继往开来的时刻,回顾历程,是为了迈步向前,总结经验,是为了以鉴来者。可以预见,随着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中国的经济金融环境、保险市场将会发生深刻变化,保险业既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诸多的风险挑战。”这是本报记者在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夕,专访云南保监局华日新局长时,她对未来云南保险业发展所寄予的希望。
据华日新介绍,今年随着国家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加快面向西南桥头堡建设等重大战略的实施,为云南省带来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与此同时,云南保险业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为目的,强化监管,提升服务,营造环境,加快发展。前三季度,实现保费收入209.31亿元,同比增长12.4%,增速列全国第8位。
尽管如此,目前行业整体形象不好、发展方式粗放、营销模式落后、产品创新与实际需求不统一等一系列问题仍困扰着发展中的保险业,行业对于推进保险业转变发展方式的要求也日益迫切。在回答记者关于新《保险法》实施的三年来,保险在云南的发展与监管创新等方面出现的变化时华日新如是说。
改革与创新
“监管”的动力源
云南信息报(下称“云信”): 新《保险法》推行三年以来,保险行业面目一新。请你给我们谈谈这三年中,作为保险市场监管者的云南保监局在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华日新:近年来,保监局以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工作机制,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努力维护云南保险市场健康稳定运行。我们通过手机短信、公众媒体栏目向广大保险消费者通报监管政策、普及保险知识、提示消费风险,帮助消费者实现“明明白白买保险”。针对消费热点难点问题,对销售误导、拖赔惜赔、无理拒赔等问题加大现场检查力度,进行重点监管。推进车险理赔标准化建设,启动车险理赔“诚信服务绿洲工程”,开展积压未决赔案清理专项工作;出台一系列文件,开展销售误导专项检查,强化寿险公司对销售行为、销售过程的管控,加大投保提示力度,营销员培训教育力度,更加注重对老年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销售误导投诉案件明显下降。
云南保监局还完善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机制,开通了网上投诉平台,实施了局长信访接待日制度和全行业经理接待日制度,强化12378热线投诉维权工作,确保信访投诉案件办理的时限及质量。目前,95%以上的保险合同纠纷投诉都能够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90%以上的投诉人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另外,云南保监局指导云南省保险行业协会成立了昆明市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实施免费调解。保监局还选聘了11名保险消费者社会监督员,强化社会监督。
慧择提示:我国的新保险法距今正式实施已经有三周年了,新保险法有三大特点,一是是突出了保护被保险人,二是突出了加强监管和防范风险,三是突出了拓宽保险服务领域,而且新的保险法将继续以保护消费者利益为己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