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是老百姓购买家具、建材产品的旺季,而这期间也是“消费纠纷”的多发季节。
装修房屋是很多家庭的大事,为了保障装修质量,人们往往选择自己当“监工”。消协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房屋装修时,与其天天盯着看,不如提前把装修合同订详细。
案例再现
西宁市民王女士家的新房春节前开始装修,尽管装修期间她几乎天天去盯着看。但原计划2月5日交工的房子,一直拖到现在还没有完工,而且鞋柜的门板开裂、衣柜也不是原来设计的。
王女士找到装修公司,要求退还鞋柜和衣柜的钱,自己重新购买鞋柜和衣柜。但装修公司表示,可以给她维修衣柜和鞋柜,但不能给她退钱。王女士向本报咨询,尽管她和装修公司之间签有协议,但并不是很详细,她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装修公司退钱吗?
2月27日,省消费者协会办公室主任李勇平说,如果王女士和装修公司之间签有协议,而装修公司在施工期限、装修材料等方面确实有违约之处。王女士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并要求装修公司退还相应的装修款。
专家建言
李勇平还提醒消费者,房屋装修时,与其天天盯着看,不如提前把装修合同订详细。一些装修合同内容较粗,致使消费者不能充分维权。因此,签订装修合同前,消费者要查看装修公司是否具备营业执照与建筑装饰企业资质证书。
签订装修合同时,双方要明确约定材料使用、材料及人工的价钱、装修时间、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及违约责任等关键问题。而且,消费者最好要求装修公司对装修的每一个部位都画出图纸,图纸经双方签字认可后,附在合同后面,一式两份,消费者自己手中除合同外,也要有一份图纸。房屋装修完后,消费者要对照合同和图纸仔细验收,发现问题立即要求装修公司解决。另外,消费者支付装修款时,不要一次性全额支付,要留下一部分保证金,等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剩余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