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合同

注意机动车保险合同三项内容 车主理赔个人利益终将最大化

  随着私家车的不断增多,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几率也越来越高,车主在进行汽车事故保险理赔时,产生的纠纷也在不断升温。究其原因,其中很重要一点就是车主对机动车保险合同的理解有偏差,很多车主或者对保险合同不闻不问,或者对其一知半解。

  对此,车主在选择保险公司和车险产品的时候,就应该主动关注机动车保险合同,搞清楚每项条款的责任和内容,这样方可把主动权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首先,车主必须读懂机动车保险合同中的保险责任条款,这是购买车险的核心权益所在。保险合同中约定由保险公司承担的危险范围,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所负的赔偿责任,包括损害赔偿、责任赔偿、保险金给付、施救费用、救助费用、诉讼费用等。不同的保险公司会有不同的规定,车主必须仔细阅读保险合同,这也是避免理赔纠纷,方便快捷理赔的最关键因素。

  其次,车主必须读懂机动车保险合同中的责任免除或者除外责任条款。因为保险公司会因为这些情况下发生的车辆交通事故等状况,采取不予理赔的做法。比如说前段时间南方暴雨让很多车主在爱车长期浸泡的情况下,强制发动进而造成发动机等部件损坏,根据机动车辆损失险向保险公司索赔时,遭到保险公司拒绝。因为“车辆损失险”的保险条款就明确规定了一些责任的免除,其中包括保险车辆因遭水淹或因涉水行驶致使发动机损坏的,属于责任免除。

  另外,一些琐碎的细节同样需要得到车主的关注,比如车主要认真核实、准确填写机动车保险合同上需要填写的内容。比如车主个人信息的填写以及保险品种的具体信息,最后别忘了是否是自己的亲笔签名。

  同时对于机动车保险合同中出现的专业词汇,车主必须弄明白搞清楚。比如上文提到的“保险责任”,通俗的说就是保险公司“赔偿的损失和费用”;“除外责任”或者“责任免除”,通俗地理解就是保险公司“不赔偿的损失和费用”。

  一般来说,车主在签署机动车保险合同,注意以上主要内容,就能将理赔纠纷降到最小化,将个人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