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在成都德瑞心血管医院做了心脏上的手术,手术费用和医药费用床位费总共费用是13850.5元(这是医院发票上打出来的总费有,也有祥单),当时我妈妈她是参加了农村医疗保险的.可是根据当时的协议上说明如不是指定的医院则可以报20%,如果是超过一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则可以增加10%,总共可以报30%,可是当我拿这个祥单去报费用时,却只给我报了300多元钱!!
请问这个报法合理吗?我该怎么办才可以报到应得的费用!谢谢!!
回复:
是这样的,无论是医保还是农保,都是有共同的不报销项目——自费药,所以看似比例有些“高”,但实际报销很低。
所以要看你的清单,以及其他检查项目,乃至床位等超支项目,很多都是不报销的,将这些一一扣除后,对可报销部分报销30%而已。
其实农保的交费很低,注定不会有太高的保障能力的,其实比较适合那种长期慢性病的患者,而不是保障的大病或小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