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消费者购买华夏红福上福,需要提前了解保险条款等内容,防止后期理赔时有差异。据悉,华夏红福上福保险条款内容主要包括保险费的交纳、宽限期、保单质押借款以及保险费自动垫交,下面看看具体的介绍。
保险费的交纳
一、本合同的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间由您和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二、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您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应当在每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之前交纳当期保险费。
宽限期
一、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您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若您到期未支付保险费,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的次日零时起60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您欠交的保险费。
二、若您宽限期结束之后仍未支付保险费,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中止。
保单质押借款
一、本合同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前,若本合同具有现金价值且不存在包含保单质押借款、自动垫交的保险费在内的未还款项及其利息,经您书面申请且我们审核同意后,您可在犹豫期后向我们办理保单质押借款。借款金额以借款时本合同现金价值的80%为最高限额,每次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80日。
二、借款及利息应在借款到期时一并归还。若您到期未能足额偿还借款及利息,则所欠的借款及利息将作为新的借款按我们最近一次宣布的利率计息。
三、借款本息达到本合同及保险单内其他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时,本合同及保险单内其他保险合同终止,本合同及保险单内
其他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将全部用于偿还借款本息。
四、您申请保单质押借款须填写申请书及其他相关文件,并凭保险合同原件、您的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保险费自动垫交
一、您在投保时选择保险费自动垫交方式的,若分期交付的保险费超过宽限期仍未交付,且此时本合同及保险单内其他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扣除未还款项及其利息后的余额足以垫交当期保险费,我们将以本合同及保险单内其他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扣除未还款项及其利息后的余额自动垫交应交付的保险费,本合同及保险单内其他保险合同继续有效。垫交的保险费视作您从本公司的保单质押借款。若本合同及保险单内其他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扣除未还款项及其利息后的余额不足以垫交当期保险费,本合同及保险单内其他保险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中止。
二、在保险费自动垫交期间,若发生合同解除或保险金给付,我们将在您偿清垫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后给付本合同及保险单内其他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或保险金。
慧择提示:华夏红福上福保险条款内容主要包括保险费的交纳、宽限期、保单质押借款以及保险费自动垫交,其中若您到期未支付保险费,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的次日零时起60日为宽限期;另外保单办理质押借款,借款金额以借款时本合同现金价值的80%为最高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