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了鼻窦炎入院手术的高三女学生小娟(化名),本以为自己在参保期间动了手术可以报销医疗费,但保险公司却以其在高中三年中有半年未参加保险为由而拒绝理赔。
1月2日天上午,学生亲属吴女士拿着多张保险单告诉记者,她妹妹小娟是海口华兴学校的学生,2004年、2006年和2007年分别在学校购买了中国 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学生幼儿综合保障计划保险。2006年5月份,小娟在省人民医院被确诊为鼻窦炎,并因此动了手术,花了七千多元。因小娟的保险中有医疗保险项目,在医生的建议下,其家长向保险公司索赔,并递交了相关材料。
吴女士说,为了向保险公司索赔,家长在学校和保险公司之间先后跑了十多次,花了近一年时间,最终保险公司称小娟2005年有半年未参加保险,因此不能获得赔偿。
学校有关负责人就此事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小娟有半年没参保不是学校造成的,因为当时教育部门下发文件,学生参保采取自愿原则,当时小娟自己没投保。后来学校考虑到学生没有购买保险,发生意外后很多问题可能难以解决,出于对学生负责,学校就出资为学生购买了保险。就小娟手术后索赔一事,学校也多次与保险公司协商过,目前还在继续沟通当中。
随后,记者就此事采访了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介绍,根据小娟的病历,保险公司认为其在两年前就已经算是初次犯病了。按照小娟的保险合同约定和其它保险规定,如果小娟要进行医疗索赔,保险公司将追查小娟初次犯病以来是否持续进行参保,如有中断就不予理赔。
该负责人表示,按照正常的途径小娟是不能理赔的,但她会将实际情况向公司领导汇报,并愿与家长进一步协商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