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2017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践行“保险业姓保、监管姓监”,日前,保监会发布《打赢保险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计划用三年的时间做好保险业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处置。
《方案》认为,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虽然保险业风险总体可控,但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错综复杂以及业内保险公司公司治理失效风险、资金运用风险、新型保险业务风险、外部传递风险等都将给保险业带来较大的影响。
为此,《方案》设定了总体目标,即系统性风险得到有效防控、保险监管制度短板持续补齐、保险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保险消费者满意度普遍提高、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显着提升,深化依法监管,持续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方案》制定了三大工作任务,一是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与处置,包括防控和处置少数问题公司风险、公司治理失效风险、资金运用风险、保险业务风险、资本不足风险、新型保险业务风险、外部风险传递与冲击、群体性事件风险;二是坚决打击违法违规保险经营活动,包括坚决打击违规出资和违规股权交易行为、违规投资行为、非法集资行为、数据造假行为、销售误导行为和理赔难;第三个任务是加强薄弱环节监管制度建设,改革市场准入制度,改进公司治理监管制度、保险产品管理制度、资金运用监管制度、现场检查监管制度、保险集团监管制度、互联网保险监管制度、偿付能力监管制度等。
为了确保三大任务顺利完成,《方案》要求责任单位统筹拟定三年专项工作方案,明确路线图、时间表、优先序和责任人。牢固树立有风险没有及时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风险没有及时提示和处置就是渎职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保监局和会管单位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