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针对近期少数使用北京交强险电子保单车主被外地公安交管部门处罚的问题,北京保监局表示,正在积极加强与外地公安交管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各地对北京交强险电子保单试点的支持。
北京保监局提示车主,在北京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赴外地行驶,广大车主应提前打印交强险电子保单和电子交强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消费者可登陆保险公司官方网站车险电子保单专栏,根据网站提示输入身份证号、车架号等信息后下载打印;也可登陆投保时预留的电子邮箱下载打印;另外,北京地区经营车险的保险公司及合作销售机构经营网点也可提供打印服务。
遇到外地交管部门路面执法检查时,车主可将电子保单和电子交强险标志打印版提供给交警,同时,可通过智能手机登陆北京交警APP、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官方网站或者所投保保险公司官方网站查验交强险保单信息。对于仍遇外地交管部门处罚的,车主可联系承保公司,保险公司将积极协助妥善解决后续问题。
2016年12月28日,北京全面启动机动车辆保险(包括交强险和商业车险)电子保单试点,实现车险保单电子化。
慧择提示:北京保监局正协调各地认可北京交强险电子保单,并同时督促北京保险行业加强服务,为广大车主提供更加方便的查询、下载及打印支持,不断提升车险电子保单使用的便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