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在国际投资和国际贸易方面不断发展,海外“淘金”的中国劳工数量也在不断增加。据悉,中国海外打工者通常最单纯的目的是挣钱,但中国劳工在境外务工期间遭遇意外或疾病风险得不到保障、境外雇主故意克扣或拖欠工资现象时有发生。上文提及的中国劳工被困迪拜的新闻再次暴露了目前我国海外劳务输出行业未能主动为中国劳工投保海外务工保险的不足。
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1月12日,由中国保利集团和中铁十八局承建的苏丹达尔富尔“西部救国公路”项目组3名中国工人,遭到不明身份的武装分子伏击,1名中国工程师失踪。2013年3月20日,78名中国工人因不具备完整的劳工手续,被印尼西加里曼丹省坤甸市警方拘留。同年5月21日,俄罗斯警方在查处的一家生产假冒法国著名品牌香奈儿女鞋的大型黑工厂内发现110名中国工人,组织非法生产的是居住在俄罗斯的亚美尼亚人。
面对中国劳工在海外务工期间可能会存在的种种风险,我们在期待相关部门不断完善我国涉外劳务管理法制体系的同时,还需从自身做起,在选择对外劳务经营企业时,除了要和公司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外,还要主动要求雇主给身为劳工的自己投保份海外务工保险,这样当被保险中国劳工在海外务工期间遭遇人身意外伤害或其他风险时,这份保障就可以发挥功效,帮助企业转嫁劳工人身意外伤害所致的财务风险,同时对于被保险劳工而言,也能大大提升自己的福利待遇水平。
一般来说,对外劳务经营企业和劳务人员应当与保险公司签订对外劳务保险合同,企业还应按照所在国(地)政府规定,要求境外用工单位投保以劳务人员或者其指定人员为收益人的境外医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如果境外用工单位不能办理,则由招工企业办理。这样,如果劳务人员在境外因工作甚至是犯罪事件、恐怖袭击、战争甚至绑架等造成意外伤害,可以得到赔偿。
另外,慧择网保险专家还要友情提醒大家,海外务工人员到国外后,在未纳入国民医疗体系前有一段“真空期”,而且一段时间内人生地不熟,所面临的人身意外风险性极高,对此,建议中国劳工在出国之前主动为自己投保份境外旅行保险或境外留学保险,以加强自己这段保障真空期的人身安全保障。(本文为慧择网原创文章,如果转载请注明出处,否则我们将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