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国是一个地域差异极大的国家,各地区所处的发展阶段不同,不同地区的房地产发育程度也不一致。同时房地产业本身也存在生命周期。不同发展阶段的地区的房地产周期不一样,一个全国整齐划一的房地产政策显然是难以收到实效的。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自20世纪90年代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阶段以来,我国的房地产业迅猛发展,并且在推动国民经济与地区经济发展、带动其他产业发展以及改善人民的居住条件方面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回顾历次房地产调控过程及结果不难发现,以打压商品房价格为政策目标的调控基本上没有达到预期目的,而且事实上历次调控之后都会出现报复性房价急升。这说明政府对房地产的调控还存在问题,需要反思与改进。
征税的合理性被认为是房产税迟迟没有浮出水面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是研讨会上的焦点所在。陈杰教授提出征收房产税的一个主要依据是“受益原则”,即居民支付了房产税,就要享受与住房相关的公共服务。但是,多位与会专家都提出,当前的公共服务还没有跟上,居民还在为教育、医疗、环境治理等住房相关公共服务另外付费,凭什么还要收房产税?
而且,房产税的本质是财产税,可是土地公有制下居民实际上只有建筑物的使用权,房产税“师出无名”,最多只能算是资源占有税,但是开发商已经代支付了土地出让金,这恐怕存在多税同源等问题。
复旦经济学院李志清博士则认为现实操作难度相当大,“其他税费不退,房产税难退。”,这便涉及到复杂的利益之争。据介绍,多数地方政府都对房产税积极性不高,只有财税部门“一头热”,这其中的原因可见一斑。
房产税要如何征收也是考验政府的一大难题,评估难是公认的课题,而征收标准更牵动着市场的敏感神经。与会专家提出,从操作的可行性看,“一刀切”的办法似乎更加可靠,但是即使只按房屋价值的0.8%的税率来征收,房产税很有可能已经高过部分低收入家庭的总收入,一些老人、动迁户难以承受。
在房地产领域,政府该管好的是公共住房(即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与分配,而不应该一味地针对商品房。政府的主要职责是保证好低收入阶层的住房供应,开发商建造的商品房价格应该由市场调控。
政府只能间接引导商品房价格,公共住房才是政府关注的重点。否则,政府的调控就有越俎代庖的嫌疑。另外,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然要求明确政府的有限作用领域,政府在房地产领域不明确作用领域有违完善体制的要求。
慧择提示:风险是无法避免的,但是风险带来的损失是可以通过一些方法减小的,所以做好全面保障很关键,慧择向您推荐以下产品,供您参考。
产品名称:“快乐嘟嘟”—家兴卡 | |
推荐指数: | |
1、适合自有房居住的业主 2、本产品为定额式家财险产品,附加1万元的盗抢损失险,比较实惠; 3、该产品承保财产为城市住宅,农村集体产权、小产权房屋不在承保范围内,工厂、商铺也不在承保范围内。 |
|
48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