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按博乐最低工资标准的80%,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规定和本省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但不得高于博乐最低工资标准或者低于博乐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此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加上本次核定后已领取的月份,不能超过24个月),作为扶持生产资金。如果患病或生育,到指定的医院就诊,可以按规定申请70%的医疗费补贴。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可以申领3个月的生育补助金,标准与其领取的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相同。
慧择提示:博乐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标准是什么?博乐市失业人员领取的失业金为博乐最低工资标准的80%,失业人员可以按月领取,也可以一次性领取作为扶持的生产资金。同时,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照常享受医疗和生育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