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去年国务院也曾要求一些城市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限购,但一度出现“限购城市”周围的二、三线城市发生购房潮的情况。新“国八条”试图避免这种情况再度出现。
仅就调控的政策本身而言,房价挂钩GDP,就像今年“两会”所提出的,居民收入要与GDP平衡一样,初衷是为了缩小收入差距,因此无可厚非。但必须看到的现实是,不管是大城市,还是所谓二、三线城市,房价在近两年都已上了几个台阶,而与此同时,包括工资收入在内的居民收入增长还不及GDP的增长率,如果再加上物价的上涨,实际上的收入就更缩水,所以,房价与居民可支配收入之间的关系,其实很不简单。
根据新“国八条”以及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内容,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出台住房限购实施细则。这意味着,京、津、沪、渝4个直辖市,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深圳5个计划单列市,再加上27个省会城市,总计有36个城市需要出台或更新住房限购政策。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已采取住房限购措施的城市,凡与本通知要求不符的,要立即调整完善相关实施细则。尚未采取住房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出台住房限购实施细则。
上海率先出台了落实新“国八条”的楼市调控细则,明确规定自2月1日起,在上海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上海向其售房。
据北京中原三级市场部总监张大伟预估,除了上述36个城市外,“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还将有30个左右,这些城市也需要按照要求出台或升级限购政策。“预计全国将有超过60个城市实施严格的限购令,这可能明显影响2月份以后的市场交易。”张大伟称。不过,也有市场观点认为。和以往政策一样,此番中央并未给出“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具体标准,有多少城市愿意“对号入座”仍有待观察。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认为,作为一项行政措施,中央有权让地方政府随时出台限购政策,一些三线或者中小城市如果本区域内房价上涨幅度过大,又不出台限购政策,来自上级的压力就会增大。新“国八条”中也规定了“稳定房价工作的约谈问责机制”,这也是对地方政府的一种震慑。
尹伯成认为,中央要求“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房价泡沫向三线城市转移的风险。他更是建议,全国的所有城市都应该执行限购政策,一方面要支持自住和改善型需求,但同时也要全方位抑制投机资金。根据上述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其他城市也要根据本地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情况,适时出台住房限购措施。
事实上,去年各地在出台限购令的过程中,广州并非最积极的城市,2010年10月,继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南京、宁波、福州、厦门、天津等城市出台住宅限购令后,广州版限购令才露面。当时的广州版限购令主要被总结为“限内限外限年龄”,规定广州户籍家庭和常住非户籍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不能提供一年纳税和社保证明的外地家庭不能在广州购买商品房,未满18岁的人士不能单独购买商品住房以及暂停第三套房公积金贷款等措施。对于此次细则的内容,上述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并未透露太多信息,他说,根据中央政策,广州正在制定年度房价调控目标,该目标参考GDP增长率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率,并在3月份左右公布。
但当时的限购令只是针对广州市属的十个区,从化、增城两个县级市并不在限购之列,这使得从化、增城的房地产市场几乎逆市而行,受益颇多,房地产商更是以“不限购”作为噱头抬高人气。而对于此次从化、增城是否加入限购细则行列,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没有给出正面回答,只是强调说:中央的政策已经明确,限购的范围为行政区域。在限购、房产税等多重调控措施的压力下,再加上传统的成交淡季,春节假期上海楼市成交平淡。不过随着投资和投机需求被抑制,不少业内人士预计,春节后楼市成交量会大幅下跌。
与当前所有的改革一样,房地产市场改革也是利益的再分配过程。从行业本身而言,与建筑材料以及钢铁等重工业高度相关,房价回落会将上游也拖入过剩危机,并向银行业蔓延。地方政府天量的贷款主要依靠土地抵押并由出售土地来还款,一旦地产回落而影响到土地价格和出售,资金链势必断裂,这已不止是GDP增长受影响的问题了。这应该是地方政府千方百计不提降房价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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