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流程
1、办理人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受理;
2、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注意事项
1、参保居民因病需住院治疗的,原则上要求到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医保卡办理在院即时结算,应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个人不再负担,参保居民个人只支付应由个人自付(自费)的医疗费用。
2、参保居民经医院检查需要在未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其医疗费用由参保居民全额垫付,凭住院医疗发票、出入院证明、费用清单、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号等资料送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销(医疗发票等资料必须提供原件)。
慧择提示:珠海医保报销流程中首先办理人提交医疗费用明细单、费用收据、出入院证明等材料;然后,办理人提出费用报销申请,经办机构进行审核和结算;最后,报销医疗费用,办理人领取报销单。